宋鼎(),洺州廣平縣(今河北雞澤東南)人,唐代官員。
開元年間,由崔沔荐举,歷官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員外郎,累官潞州刺史。開元二十四年韓朝宗因“私其所亲”,貶洪州,孟浩然以诗相送,宋鼎代韓领荆州兼山南道采访处置使,以孟浩然为从事。開元二十五年,改任襄州刺史,兼按察使。後任廣州刺史、潞州長史。累官刑部侍郎。天寶三載,升遷尚書右丞、兵部侍郎。天寶四載(745)神會應宋鼎之請至洛阳,住荷泽寺。工於詩,《全唐詩》存其詩兩首。
注釋
參考書目
- 孫逖:《授宋鼎尚書右丞郭虛己尚書戶部侍郎制》
宋鼎(),洺州廣平縣(今河北雞澤東南)人,唐代官員。
開元年間,由崔沔荐举,歷官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員外郎,累官潞州刺史。開元二十四年韓朝宗因“私其所亲”,貶洪州,孟浩然以诗相送,宋鼎代韓领荆州兼山南道采访处置使,以孟浩然为从事。開元二十五年,改任襄州刺史,兼按察使。後任廣州刺史、潞州長史。累官刑部侍郎。天寶三載,升遷尚書右丞、兵部侍郎。天寶四載(745)神會應宋鼎之請至洛阳,住荷泽寺。工於詩,《全唐詩》存其詩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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