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议院

民议院()是大韓民國在第一共和國和第二共和國于1952年至1961年實行兩院制国会时期的下议院。民議院于釜山政治波動后的成立作为韩国的下议院,但由于第一共和國期間從未設立過上議院,民议院在第一共和国时期实际上作为一院制国会运作。

直到1960年大韓民國國會選舉后,大韓民國參議院成立,民議院才正式成为兩院制国会的下议院。然而由于第二共和國政治混亂,促成金鍾泌與朴正熙發動“五一六軍事政變”奪權,民议院与參議院在1961年後政變解散,根据新宪法其權力由一院制的韓國國會繼承。

權限

  • 法律,預算案之先議
  • 國務總理指名權
  • 內閣(國務院)的連帶,個別的責任
  • 政府不信任動議(政府解散權)

历任议长
参考文献
参见

  • 韓國國會
  • 韓國參議院
  • 上議院
  • 下議院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