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事件,是指1947年2月27日因圓環緝煙事件造成民眾死傷而引發眾怒,隔日(28日)上午台北市民罷工、罷市、遊行,並包圍專賣局台北分局抗議,復於下午前往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示威請願,遭公署衛兵無預警開槍射擊一事。這次事件導致當時局勢更加惡化,從原先的請願懲兇運動轉變成為對抗行政長官公署的行動,且進而激化省籍衝突。
背景
1947年2月27日,專賣局接獲密報稱淡水港將走私香菸,派遣葉得根、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盛鐵夫、傅學通6名查緝員,會同4名警察大隊員警搜查,但未有成果。晚上7時30分,查緝人員轉往臺北市太平町圓環值勤。當地攤販立刻逃散,但40歲的寡婦林江邁逃避不及。查緝員將全數公私菸與現款查扣後,與哀求歸還部分的林江邁拉扯,但查緝員不予理會,迫使後者分頭逃逸。民眾還要求《台灣新生報》刊登此事。許多商店陸續響應而關店,不滿的民眾、學生、退伍士兵紛紛罷工、罷課和罷市,並向臺灣各地廣播事件消息。其中包括新竹縣縣長朱文伯與台北市地政局局長便遭到羞辱或痛毆,也有無辜的外省籍公務員及其眷屬、來台旅行或經商的外省民眾遭到攻擊,許多誇大的傳聞也陸續出現。
而當時由在台外省人士所經營的正華旅社、虎標永安堂、新臺公司等也遭砸毀。而雖然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等人曾與陳儀商討對策,同時身兼警備總司令部司令的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有鑑於情勢危急,在下午3時於行政長官公署宣布臺北地區臨時戒嚴,並實施宵禁。隨後出動武裝軍警憲兵鎮壓,並見到臺灣人裝束者開槍掃射。
然而民眾仍再度包圍專賣總局、鐵路警察署、交通局等,而與軍警發生衝突,不少民眾和學生便因為與軍警衝突而喪生。其中數千名群眾在郵政總局聚集,儘管遭軍警人員驅逐而未解散,之後爆發的衝突造成數十名民眾傷亡。這時台北市參議會召開緊急會議,邀請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共同前往行政長官公署向陳儀陳情,要求立即解除戒嚴、依法嚴辦兇手;撫卹死傷者;組織調查委員會;公務員在台北市取締專賣品時不准攜帶槍械;因此案而被捕的市民應立即釋放。晚上7時30分,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台北市參議會議長周延壽、國民大會代表謝娥等人藉廣播呼籲民眾冷靜,原本單純的懲兇治安事件轉為全臺政治抗爭行動。其中在當天晚上,台北和基隆之間的班車停駛,基隆市和板橋鎮分別有群眾在高砂戲院、板橋車站前毆打外省籍人士,桃園鎮群眾也在晚上8時召開聚會演講。而到了隔日,全臺各地在得知臺北市所發生的消息後,許多同樣不滿失業、通貨膨脹、政府貪腐、不平等待遇的民眾於各大城市響應。
3月1日上午10時,台北市參議會為反應民意而邀請台籍國民大會代表、台灣省參議員、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在中山堂召開大會,成立「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會議中決議推派台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台北市參議會議長周延壽、台灣省參議員王添灯、國民參政會參政員林忠為代表,提出解除戒嚴、釋放被捕民眾、軍警不許開槍、官民共組處理委員會等數項要求,且要求陳儀向全台廣播。對此陳儀則表示全數接受,但認為應定名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下午5時,陳儀第一次對二二八事件發表廣播,同時派遣民政處長周一鶚、警務處長胡福相、農林處長趙連芳、工礦處長包可永、交通處長任顯群代表行政長官公署參加處理委員會。下午8時,陳儀正式下令宣布解除戒嚴。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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