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元璐

倪元璐(),字玉汝,號鴻寶,浙江紹興府上虞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書法家。與黃道周、王鐸並稱「明末書壇三株樹」,又與王鐸、傅山、黃道周、張瑞圖並稱「晚明五大家」。

生平
早年生平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浙江鄉試第六十六名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二甲第二十名進士。禮部觀政,改庶吉士,倪元璐與馬如蛟、黃道周等同出韓日纘門下。四年(1624年)授翰林院編修,五年(1625年)冊封德藩,同年養病回籍。七年(1627年)五月任江西鄉試正考官。

崇禎元年(1628年)升翰林院侍講,倪元璐請求毀去《三朝要典》,逐來宗道、楊景辰等閹黨,並上書為東林黨人辯護,又曾上書申救黃道周、劉宗周等人。升南京國子監司業,改右春坊右中允,四年(1631年)升右諭德,充經筵講官,五年(1632年)倪元璐四次奏疏乞歸,不准。曾說“吾平生不熱愛官,不喜居要人牢籠之內”,七年(1634年)升右庶子,八年(1635年)改國子監祭酒,恢復祖制的貢士積分之法。其後被溫體仁嫉妒,冠帶閒住。

再次起復
崇禎十五年(1642年)起為兵部右侍郎兼侍讀學士,當其時正值清兵第六次入塞,鄰近大亂,道路頗棘,倪元璐出金募壯士隨行一路沖險北上。十六年(1643年)抵達京師,崇禎帝得悉後,向其他人說「固知是吾倪講官也」,即日召見面陳制敵機宜。當時,崇禎帝十分欣賞倪元璐,預備隨時把他提拔為閣臣,而內閣大臣陳演恐怕他威脅自己,便進言說「天下不治,皆由於兵部和戶部不合,今廷臣可任者,惟有倪元璐、馮元飈兩人,假如元璐為戶部尚書,元飈為兵部尚書,彼此合作,國家不日可治」,崇禎帝深以為然。

同年五月,倪元璐擢戶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充經筵講官。任內倪元璐請求把徵收三餉的官吏合三為一,以免越多官吏就越多機會作奸科,百姓因而得以稍緩負擔。當時有崇明人沈廷揚向朝廷獻計改漕運為海運,倪元璐把他的建議呈送崇禎帝,因而得以用灣船六船試行,一個月後,當倪元璐看見沈廷揚便驚訝說「我已經奏聞陛下,說你已經出發,你怎麼還在這裡?」沈廷揚則回覆說「我已經去完回來,運送的物資亦已經抵達」,倪元璐大喜並上報崇禎帝,廷議今後海運和漕運相半而行,但後來未及實施就遭遇「甲申之變」。

殉國成仁
崇禎十七年(1644年)正月,倪元璐上書請求讓浙江鄉紳團練鄉兵,浙西由徐石麒、錢繼登主持,浙東則推薦劉宗周、羌應甲主席;又在保甲中簡練鄉勇,實行古弓弩社法,崇禎帝贊同其言。同年二月,解任戶部尚書,仍充經筵講官。三月六日,李自成攻佔宣府,從真定府繞道而出,倪元璐引用宋康王的故事,急請太子前往南京撫軍,但未被崇禎帝接納。三月十九日,李自成攻陷京師,倪元璐盪盡家產,募得数百死士,馳赴北京勤王。倪元璐入都時,強邀祝湯齡前往,但被婉拒。倪元璐得知崇禎帝自縊後,便“束帶向闕,北謝天子,南謝太夫人”,又在桌子寫下“南部尚可為。死,吾分也。毋紟棺,以志吾痛”,隨後自縊而亡。

身後
南明弘光年間追贈少保、吏部尚書,諡文正。清朝改諡文貞,賜地七十畝,命有司春秋致祀。

評價
《明史》:「范景文、倪元璐等皆莊烈帝腹心大臣,所共圖社稷者,國亡與亡,正也。當時壎顏屈節,僥倖以偷生者,多被刑掠以死,身名俱裂,貽詬無窮。而景文等樹義烈於千秋,荷褒揚於興代,名與日月爭光。以彼潔此,其相去得失何如也。」

《東林列傳》:「先生當啟、禎之朝,昌言諤諤,能使群奸破膽,宵人屈服。每一疏出,如撞晨鐘。崇禎元年三疏,其最著者矣。烈皇帝每得其疏,置之屏問,出入瞻誦,以為偉人,不可謂不遇矣。」

倪元璐針對明朝廷頒發《坤輿格致》命各省開礦之議,特上《請停開採疏》建議停止開礦。倪元璐曾表示:“大都天下之事,不患無議論而患無事功,不患無風節而患無經濟。”但首輔陳演批評:“元璐書生,不習錢穀。”亦有其道理。

家族
曾祖倪鎧,號抑菴,正德五年舉人,南城縣知縣;祖父倪應蕲,號南望,封知縣;父倪涷,號雨田,萬曆二年進士,歷任撫州府、淮安府、荊州府、瓊州府知府。

從兄倪元珙,與倪元璐為同榜進士,江西道監察御史。

著作
倪元璐善書法,學顏真卿、王羲之、王獻之。秦祖永《桐陰論畫》稱:“元璐書法靈秀神妙,行草尤極超逸。”著作載入《倪文貞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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