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即一個地區的名稱。地名的形成,受該地的地理、歷史、民族和語言所影響,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地名可被視為一種「活化石」,了解該地區的環境發展和變遷。
結構
地名一般可分為通名和專名兩個部分。通名一般為名詞,代表地名的共通性,例如村、山和河;專名則多是形容詞或名詞,代表該地的地理、歷史、物產或其他特徵,例如深水、南和北。一般的中文地名中,專名在前(前綴),通名在後(後綴),不過亦有例外。
舉例
通名
*本列收錄漢字文化圈所常見的地名用字。注意部份漢字有其地域性,例如「壢」是客家話中「谷坑」之意、「厝」為閩語、南部吳語「房屋」之意,「町」在日語則指小鎮或都市中某區域。
自然地理
人文地理
專名
參考資料
*
*[http://www.gov.cn/test/2009-03/30/content_1272332.htm 地名管理条例]
*[https://dmfw.mca.gov.cn/ 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
*[https://www.hkchronicles.org.hk/%E9%A6%99%E6%B8%AF%E5%BF%97/%E5%9C%B0%E5%90%8D 地名部類. 香港地方志中心.]
參見
*地名學
*饒玖才
*蔡兆浚
*行政區
其他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