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慕達眾議院(),是英國海外領土百慕達議會的下議院,共有36名議員,5年一任,以單議席選區制選出。
歷史
眾議院原本是百慕大議會唯一議院,1620年首次舉行會議。當時會議地點設於殖民地首府圣乔治斯直到於同年落成為止。1815年,會議地點隨著首府遷至哈密尔顿而移師到舊市政廳舉行。1826年後,眾議院會議在會議大廈舉行。
任期與選舉日
根據《1968年百慕達憲法法令》第49(2)條,百慕達總督在距離上屆大選不多於5年或最遲5年後必須公佈命令解散議會兩院,方能舉行新一屆議會大選(除非總理提請總督要求提早解散議會則例外)。《憲法法令》第51(1)條規定,大選必須在上屆議會解散後三個月內舉行。
眾議院議員可以提出不信任動議,要求執政內閣總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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