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发的一种国家勋章,授予的对象是外国政要、国际友人或其他外籍人士,于2016年1月1日起启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设立的国家勋章之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向友谊勋章获得者授予勋章及签发证书。
外观
“友誼勳章”章體以金色、藍色為主色調,採用和平鴿、地球、握手、荷花等元素,章鏈採用中國結、萬年青、牡丹花、玉璧、蘭草等元素,整體採用花絲鑲嵌、掐絲琺瑯等傳統工藝手工製作。設計製作象徵中國人民同各國人民友好團結、友誼長存,祝愿世界各國共同繁榮發展。
根据《》规定,友谊勋章与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通径均为65毫米,共和国勋章的通径为70毫米。
授予
资格
友谊勋章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第三条规定设立,颁发给“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根据该法的第二、三、四条,友谊勋章与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同为国家最高荣誉。。
| 2018年6月8日(直接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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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哈萨克斯坦)
| 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
| 表彰其缔造和推动中哈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推动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蓬勃发展。
| 2019年4月28日。
| rowspan=6|2019年9月29日(决定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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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哈扎克里·诗琳通(泰国)
| 泰王国扎克里王朝王室主要成员
| 对华十分友好并怀有深厚感情,中国文学、历史文化造诣深厚。已访华48次,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广泛、全面、深入了解中国,积极推广中国传统文化,传播中泰友好,为中泰关系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杰出贡献。曾参加中国庆祝香港、澳门回归和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在涉及中方重大利益问题上坚定支持中国。心系中国人民,在汶川、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伸出援手。
| 2020年11月6日(直接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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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富仲(越南)
| 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 在阮富仲总书记高度重视和亲自推动下,中越两党两国传统友谊得到巩固,政治互信不断增强,务实合作持续深化,交流互鉴日益密切。“友谊勋章”代表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阮富仲总书记和越南人民的友好感情,象征着中越“同志加兄弟”的深厚情谊,蕴含着两党和两国人民共同追求美好未来的殷切希望。
| 2022年10月31日(直接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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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莫马利·拉赫蒙(塔吉克斯坦)
| 塔吉克斯坦总统
| 首次在境外颁授友谊勋章,是为表达中国人民对拉赫蒙总统和塔吉克斯坦人民友好感情作出的特殊安排。(决定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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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历山大·武契奇(塞尔维亚)
| 塞尔维亚总统
| 武契奇总统长期致力于中塞友好,大力推动两国关系发展,是中塞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积极建设者和坚定维护者。在涉及中国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武契奇总统始终给予中方最坚定最明确的支持,赢得广大中国人民的尊重。
| 2026年5月25日(直接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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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 中国人民的老朋友
- 共和国勋章
- 国家荣誉称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奖章纪念章列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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