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规武器与两用产品和技术出口控制的瓦瑟纳尔协定》(),又译作《关于传统武器与军民两用货物与技术的出口控制的瓦瑟纳尔协议》,简称《瓦瑟纳尔协定》[http://www.wassenaar.org/control-lists/ 限制技术清单] 分为两部分,“双重用途商品和技术清单”,也称为“基本清单”(Basic List)和“中间清单”。
基本清单由十个类别组成,这些类别基于复杂程度的提高:
类别1 – 特殊材料和相关设备
类别2 – 材料加工
类别3 – 电子产品
类别4 – 电脑
类别5 – 第1部分 – 电信
类别5 – 第2部分 – 信息安全
类别6 – 传感器和激光器
类别7 – 导航和航空电子
类别8 – 海洋
类别9 – 航空航天与推进
基本清单(Basic List)包含两个小节 - 敏感和非常敏感。非常敏感清单中的项目包括隐形技术的材料,即可以用于潜艇探测的设备,先进的雷达和喷气发动机技术。
弹药清单有未标记的22个类别。
为了将某个项目列入清单,会员国必须考虑以下[https://www.wassenaar.org/app/uploads/2016/01/08Criteria-for-the-Selection-of-Dual-Use-Goods-including-Sensitive-and-Very-Sensitive-Items.pdf 标准] :
*参与国以外的外国供应情况
*有效控制货物出口的能力
*能够清楚,客观地说明商品
*由另一个体制控制,例如澳大利亚集团,核供应国集团或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
缔约国
至2018年2月,共42個簽署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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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要求
若加入该协定,要求该国:
*为武器或敏感工业设备的生产商或出口商
*维持不扩散政策和适当的国家政策,包括遵守:
**防扩散政策,例如(如适用)核供应国集团、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和澳大利亚集团
**《核不扩散条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以及在适当情况下的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包括《里斯本协定》)
*维持完全有效的出口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以色列不是成员国。该协定在全球范围内对符合协议标准的准成员国开放。新成员国的加入需要所有已有成员国的一致同意。
2013修正案
2013年12月,出口限制技术清单进行了修订,增加包括基于互联网的监视系统。被出口管制的新技术包括“渗透软件”(旨在破坏计算机或网络保护措施以提取数据或信息的软件)以及IP网络监视系统。
修正案的目的是防止西方科技公司向危害人权的政府出售监视技术。但是,一些科技公司已经表示担心其控制范围可能太广,限制了安全研究人员识别和纠正安全漏洞的能力。Google和Facebook批评该协议限制了渗透测试,共享有关威胁的信息以及漏洞赏金计划等活动。他们表示,这些限制将削弱参与国的安全,对遏制非参与国的威胁无济于事。
参见
*美国出口管制条例
*国际武器贸易条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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