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子瑜(1918年-1989年7月24日),男,浙江省人,國民黨政府官僚及白色恐怖受難者。他也是洪秀柱的父親。
生平
洪子瑜出生於浙江省餘姚縣境內(泗門鎮大廟周村洪家自然村)。在畢業於上海政法大學(後併入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系後,他進入南京國民政府專賣局任管理職位。
1946年2月,洪子瑜獲准攜帶家眷隨嚴家淦前往臺灣;此後,他先後任職於數個由中國國民黨掌控的事業機構。不久,他獲任月眉糖廠副廠長及主任秘書,並與家人居住於廠區內的宿舍。1950年2月26日,內政部警政司保安特警突然逮捕洪子瑜;洪氏隨後遭指控牽涉沈鎮南匪諜案。洪氏先被關押於臺北保安總隊隊部,後又受臺灣保安司令部軍法處連續審訊。最後,洪氏獲判移送綠島新生訓導處接受「感化教育」;此後,他在監視下持續接受「勞動改造」3年又3月。出獄後,他因留下政治犯前科一時無法找到穩定工作;後來,他因其寫作能力被賞識而以受立法委員委託謄寫資料、撰寫質詢講稿等為業。
家庭
洪子瑜與魯曼珍結婚並育有洪秀柱等4位子女。在他入獄後,魯曼珍變賣首飾,並從事針織以支持家中經濟。
軼事
- 同為新生訓導處關押犯人的-{胡}-子丹表示洪氏當時未受任何礼遇,也参加了全部的劳动和公差,同時洪氏也無法以臺灣話溝通。
參考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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