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大屠杀的总死亡人数在中国及日本史学界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日本帝国陆军从上海开赴中华民国首都南京,继1937年12月13日日军进入南京后有大量中国战俘和平民遭到屠杀,具体死亡人数不明。自20世纪60年代末第一部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学术著作出版以来,估算大屠杀的大致死亡人数一直是学术辩论的主要议题。
历史学家提出了范围不等的数字,但除了对证据的不同解释外,在界定大屠杀的范围以及判定谁属于“大屠杀遇难者”方面依然困难重重。认为大屠杀发生的地理范围更大以及持续时间更长的学者往往对“大屠杀遇难者”的划分更为广泛,他们一般对死亡人数的估计较大。例如,历史学家秦郁彦估计的死亡人数为4万,他称南京大屠杀仅于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2月初发生在南京城,只有平民和解除武装的战俘应被列为“大屠杀遇难者”。相反地,历史学家笠原十九司估计的死亡人数接近20万,他论证道南京大屠杀于1937年12月4日至1938年3月底发生在南京及周边农村地区,一些在战场上牺牲的中国士兵应与平民战俘一起被列为“大屠杀遇难者”。
加拿大日裔学者若林正认为,目前最可靠且被广泛认可的南京大屠杀死亡人数是4万至20万之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约有30万人死亡。
除認為大屠殺為盟軍栽贓外,在日方有賠償與道歉事實的前提下,中國為政治目的進行的負面反日宣传也加劇了爭議。
背景
中,日軍強硬將中國平民押進坑中準備集體活埋。]]
1937年7月,中日两国于中国北部爆发战争,截止8月,战火已蔓延至上海。在占领上海后,日军决定于12月1日继续其军事行动,推进至上海以西约300公里的中国国民政府的所在地——南京。尽管日军成功包围了南京并于12月13日击败驻扎在那里的中国守军,但城市内只有少数的中国军人正式投降。他们扔掉军装和武器,藏在平民百姓之中。在随后对南京的占领期间,日军在全市范围内追捕藏匿的中国军人,并在很多情况下当场处决。至今爭議的主因是出於日本對華宣傳戰是以皇軍會受到當地歡迎定調,戰爭初期在上海南京的特定軍事行動結束後,甚至反而大力宣傳日本人該協助華人、支持援華投資建立友誼、日中聯手歌舞昇平等提倡,此時若出現中國佔領地反抗慘況的新聞會很奇怪,故在戰場上暴行的档案多半沒有辦法發表,人们只能从其他间接档案中推测实际戰死與處決的人数和损失大小,這造成歷史的斷層。与此同时,日军士兵也犯下了杀害平民、强奸、纵火、抢劫等罪行,因為直到多年的戰後才能被整理,这些案子已經十分模糊,而只能籠统地也列入南京之戰的其他受害者之中,整起事件後世統一稱呼為南京大屠杀。
早期估计
南京大屠杀发生一周内,国际上出现了首次报道,对总死亡人数的第一次估计刊登于1938年1月24日的《新中国日报》。澳大利亚记者在其著作《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中声称有30万平民被杀害。田伯烈在同年晚些时候出版的《日军在华暴行》(Japanese Terror In China)一书中给出了第二次估计,他援引“一名大学外籍教员”的说法指出“近4万名手无寸铁的人在南京城内或城墙附近死亡”。这一信息的来源为定居南京的美国人迈纳·舍尔·贝德士,贝德士在计算中使用了红卍字会的埋葬记录。
直到20世纪40年代末,这两个估计常常被记者和媒体引用。例如, 埃德加·斯诺在他1941年出版的著作《为亚洲而战》(The Battle for China)中称在南京有4万2千人遭到屠杀,在南京与上海总共有30万人遭到屠杀,这显然是基于这些估计。1944年电影《》指出有4万人在南京大屠杀中遇难。同月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声称,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杀害了两万名平民。1938年, 中国共产党红军公布总死亡人数为4万2千人。
1945年中日战事结束后,这些估计又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与南京军事法庭的审判结果所取代。后者公布的死亡人数超过30万,法庭也记录了包括43万在内的其他估计。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总结的大屠杀受害者为15.5万,不过在对松井石根将军的判决中这一数字被修改为“超过10万人”。然而,这些审判中控方并未下多大功夫来验证他们对死亡人数估计的准确性,大量可疑且现已不足信的数据被两个法庭采纳。
第一位对南京大屠杀的死亡人数进行学术性估计的是日本历史学家洞富雄,他在1967年的著作《近代战史之谜》()中主张的死亡数字为20万。从那时起大屠杀的死亡人数一直是世界各地的历史学家们讨论的主要议题。但是,辩论中感性的论据和政治干预往往阻碍了人们达成对死亡人数的学术共识。
来源及应用
立命馆大学的历史学家大卫·阿斯丘(David Askew)指出现代历史学家可以以四种类型的来源为基础计算南京大屠杀的死亡人数。第一种来源是口述历史,但他称其是“研究这一事件最成问题的方法”,这部分归因于中国和日本目击者证词之间的巨大差异。。相比之下,笠原主要支持IMTFE提出的更大的埋葬估算,但他也承认并非所有崇善堂的数字都可信。笠原与山本也都注意到埋葬记录可能会夸大或低估大屠杀的真实死亡人数。一方面,埋葬的统计数据加入了中国作战人员的伤亡,从而夸大了死亡人数。另一方面,慈善机构未能统计被销毁的尸体,从而低估了死亡人数。
第三种来源是日本的军事记录,其中记载着日本军队处决战俘的数量。但阿斯丘指出日军為了提振士氣與面子,常常夸大殺敵數分析了日本军队的纪录,并在最终统计结果上乘以0.6以均衡夸大的部分,得出了1.3萬至1.9万遇难者的数据。虽然秦郁彦也使用了日本军事记录来计算大屠杀的死亡人数,但他并没有像板仓那样考虑夸大的部分
此外,1937年12月南京的总平民人口和防御此城市的中国守军规模被用作计算死亡人数的基础,但这一问题因对这两个数字大不相同的估计而变得复杂。例如,笠原十九司声称1937年南京有40-50万平民和15万士兵,大卫·阿斯丘则认为有20至25万平民和73,790至81,500名士兵。
在笠原最终的分析中,他考察了日军士兵记录的文件与日记,并得出结论至少有8万名中国士兵和战俘,或者可能超过10万被日军屠杀,这是预计的15万总兵力的大多数。笠原指出史迈斯的调查证明南京城内最低限度有1.2万普通市民遭到屠杀,而同时代的其他来源给出的数字为5-10万,南京城外另有至少26,870人被杀。笠原的一般结论是,死亡人数一定已经远超10万,并有可能在20万左右
之后笠原提出了介于这两者之间的定义。他同意秦关于积极参与作战的中国军人并不算大屠杀遇难者的意见,但他同时也把在战场上没有积极抵抗而阵亡的中国军人纳入其大屠杀的定义中,并指出很多中日军队之间的对抗与其说是战斗,不如说更像是一边倒的屠杀。例如,日本士兵杀死了大批试图横渡长江逃离战场的中国士兵。许多包括笠原在内的历史学家认为像这种日军向撤退部队开枪的行为是暴行,而秦把它们看作战斗而非屠杀。
相比之下板仓由明采用比秦更为严格的标准,主张只有被俘并被处决的身穿军装的中国军人才可被列入大屠杀遇难者中。大多数否认南京大屠杀的日本极端民族主义者承认日本军队杀害了大批中国战俘,但他们认为这些是合法的处决,这种说法遭到主流历史学家的谴责。
地理范围与持续时间
区地图。图中红色部分即南京城,范围小于南京市的行政区域。]]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指出大屠杀发生于1937年12月13日南京被攻陷后的部分地区,之后一直持续到1938年2月初。虽然许多人仍然支持IMTFE定义的大屠杀的地理范围,但1984年记者本多胜一第一次发出了反对的声音。本多认为日军于12月13日到达南京城时暴行并非突然开始,而是连续过程的一部分,这开始于11月初日军离开上海不久。本田相信所有这些“去往南京路途上的”暴行都是大屠杀的一部分。这一定义虽然比IMTFE的大得多,但它仅包括“南京”,不包括本多所指的苏州和无锡等的上海郊区城市。笠原认为纳入南京周边农村地区使大屠杀遇难者增加了3万。
但是,把南京大屠杀的定义扩大到南京以外的地区并非没有争议。本多胜一提出的论点被一些参与辩论大屠杀的学者视为本多“部分承认失败”。另外,至少有一位历史学家指出,南京的暴行可以等同于日本对中国发动的整场战争。按照这一定义,“南京大屠杀”可以象征性地说从1931年持续至1945年,范围延伸至全中国,遇难者数千万。下表列出了一些学者和机构的估计。
日本
20世纪70年代初期,日本历史学家洞富雄的20万大屠杀遇难者的估计首次遭到记者铃木章的质疑,他提出有“数万人”遭到杀害。不久后一些修正主义者宣称,根本没有大屠杀发生。回顾此次调查,阿斯丘的结论是,除了原刚外,所有的“中间派”对暴行的否认都是有效的。
中國
的墙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立场是,30万以上的中国人在南京遭到屠杀。这一数字最初基于南京军事法庭的裁决,155,300具尸体的埋葬记录加上72,291具被毁的尸体总共有279,586人,但这一计算有着明显的错误。它还包括据称被崇善堂掩埋的112,266具尸体,不过如今许多历史学家都同意崇善堂的记录如果不是完全捏造,至少也是夸大了。若林正根据这一点得出结论,超过20万的估计是不可信的。
中国政府则一直对30万遇难者的估计保持强硬立场。中国学者认同官方数字,对提出不同数字的历史学家进行质疑。研究中国的约克大学历史学家傅佛果谴责一些中国人夸大暴行的死亡人数然后“压制有异议的人”的行为。一大典型的例子是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教师宋庚一,她曾因在课堂上发表质疑南京大屠杀死亡人数的言论而遭校方开除,《人民日報》也在微博上指責其「枉為人師」,認為她在否定歷史和日軍侵華暴行,「枉為中國人」。除此之外亦指責她在德行上不配「指導下一代」。
2006年,塔斯馬尼亞大學的历史学家卡兹·罗丝(Kaz Ross)匿名采访了南京的一些大学研究人员,了解他们对南京大屠杀死亡人数的私人意见。她发现,中国历史学家的估计偏向4-15万之间。与中華人民共和国相比,中华民国发布的中国抗日战争的官方历史指出大屠杀的死亡人数“超过10万人”。
西方
到2000年,西方学者已很少研究有关南京大屠杀的死亡人数,大多数西方资料只是重复早期对死亡人数的估计,包括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提出的10万人以上,以及贝德士认定的大约4万人等的说法。在《剑桥中国史》中,历史学家劳埃德·伊士曼(Lloyd Eastman)称死亡人数“至少4.2万”,而军官弗兰克·多恩(Frank Dorn)在他的著作《中日战争,1937-41》中写道有“超过20万平民”死亡。加拿大学者戴维·布鲁斯·麦克唐纳(David Bruce MacDonald)认为超过10万名遇难者的估计可能更准确,爱尔兰历史学家LM·卡伦(LM Cullen)则主张死亡人数为数万“可能是最可信的”。
对受害人数的关注
关于大屠杀死亡人数的争论已经持续了几十年,以致一些历史学家开始质疑它的实用性,原因是对具体死亡人数过度的诡辩会分散对大屠杀其他更重要方面的研究。乔治华盛顿大学的历史学家杨大庆认为“对数字的痴迷会使暴行抽象化,从而逃避对这些骇人听闻的暴行的成因与责任的批判性审视”。也认为“最关键的历史问题仍然是道德问题:普通的日本人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对死亡人数的数理性争论和比较暴行的差别解决不了这一点。”不过,山本昌弘在他的著作《南京:暴行剖析》中反驳了格卢克的说法,称“要确定日本的责任的程度与性质,格卢克所称无关道德问题的‘对死亡人数的数理性争论和比较暴行的差别’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在牢固树立‘历史特殊性’后日本的责任才可以明确界定。基于明确定义的责任才可能有“道德”问题的答案。”
相关条目
*中国抗日战争
*南京大屠杀
*旅顺大屠杀
*宋庚一事件
参考资料
延伸閱讀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