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發電廠為一座位在臺灣澎湖縣的火力發電廠,目前該座火力發電廠在其功能由同縣尖山發電廠取代後已由台電公司拆除。
2019年2月,澎湖縣長賴峰偉核准工程款新台幣2,582萬的馬公市光復里「新村路─海埔路開路案」,即將拆除提報歷史建築在即的澎湖發電廠。
沿革
日治時期
澎湖發電廠最早為臺灣日治時期1912年,澎湖廳馬公支廳馬公街街長日本籍的上瀧宇太郎提議可以利用當時大日本帝國陸軍所設置的蒸氣發動機籌設電燈供馬公的居民使用,隔年1913年,上瀧宇太郎等人籌措日圓5萬圓成立澎湖電燈株式會社,並設立發電廠,是為澎湖火力發電所,其發電廠位置位在現今馬公市第二漁港附近,廠內購置一部裝置容量60KW(瓩)燃燒瓦斯的火力發電機組。而該株式會社也是當時全臺灣第四間民營的電燈株式會社(另外三間分別是嘉義、宜蘭及新竹電燈株式會社),並且該發電廠能夠順利設置,其中一項重要因素為當時馬公港為重要的軍事港口,使得馬公當時常有眾多日本人駐留。
拆除研議
澎湖縣縣議員陳海山(山水-{里}-人,第12屆-第19屆縣議員,任期:1990年-2022年)自王乾發縣長任內(2008年-2014年)提出「開闢連通新村路-隆貴公園-海埔路車行道路」相關計畫案,計畫內容包括拆除澎湖發電廠與隆貴公園。2018年八月,澎湖縣長陳光復和澎湖縣議會通過新台幣2,582萬的「開闢連通新村路-隆貴公園-海埔路車行道路案」,並另闢80格的停車場。
科長批評民眾失職
2019年2月15日,澎湖縣政府人員率同建商意圖強行拆除隆貴公園,遭到光復里居民抗議,里長與居民質疑行政程序的合宜性,其中建設處城鄉發展科科長陳韋成語出「政府都有完成程序,是民眾失職」一詞,引發民眾強烈不滿、差點爆發肢體衝突。
2019年2月20日,「隆貴公園自救會」代表人曾宥輯與「澎湖青年陣線」成員冼義哲、王南昕等為向第18屆澎湖縣長賴峰偉陳情,賴峰偉對此表示此案將會與第19屆澎湖縣議員共同研議。
文資審查
2019年3月27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來函,建請澎湖縣政府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審理台電廠房文資價值。4月9日,澎湖縣文化局發文予「隆貴公園自救會」代表曾宥輯,謹訂4月10日上午十點偕同縣政府審查委員現場評估,審查委員包括鄭明源(前澎湖縣政府秘書長退休)、陳英俊(澎湖縣文史工作者)、陳清志(前澎湖縣政府工務局長退休)、陳順建(前澎湖縣政府建設處副處長退休)。
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兩點,澎湖縣政府於文化局第1會議室舉辦「本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暨文化景觀審議會108年第3次會議 」,副縣長許智富為會議主持人,審議澎湖發電廠納入縣級古蹟與否。澎湖縣總計13位文資委員,現場十位文資委員出席,九位委員投票(郁國麟利益迴避),全數反對將澎湖發電廠列為歷史建築。
拆除事件
2019年8月3日(星期六),澎湖縣政府動工拆除部分廠房。
發電設備
- 機組數量:1(1913)→2(1920增1部)→4(1926增2部)→5(1938增2部退1部)→1(1941退5部增1部)→4(1948、49、50各增1部)→5(1951增1部)→15(1953-67增11部退日治時期1部)→17(1955-60各增1部)→19(1969增2部)→21(1972增2部)→23(1972增2部)→25(1983增2部)→26(1990增1部)
- 燃燒類型:柴油、燃煤、重油
- 裝置容量:41MW(發電廠退役前)
圖輯
File:澎湖縣政府:「開闢連通新村路-隆貴公園-海埔路車行道路案」 10.jpg| 新闢新村路
File:澎湖縣政府:「開闢連通新村路-隆貴公園-海埔路車行道路案」 03.jpg| 新村路與台電舊廠區
File:澎湖縣政府:「開闢連通新村路-隆貴公園-海埔路車行道路案」 07.jpg| 台電廠房(攝於2020年)
File:澎湖縣政府:「開闢連通新村路-隆貴公園-海埔路車行道路案」 05.jpg| 台電廠房(攝於2020年)
File:澎湖縣政府:「開闢連通新村路-隆貴公園-海埔路車行道路案」 09.jpg| 昇恆昌三號港(免稅商店)
參見
- 尖山發電廠
- 臺灣發電廠列表
- 臺灣日治時期發電所列表
*隆貴公園
外部連結
注釋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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