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银川公交车纵火事件是指发生在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301路公交车的纵火事件。2016年1月5日早7时许,銀川市公交公司营运的一辆301路公交车(由賀蘭天駿花園開往銀川火車站)行駛到贺兰县德胜园区109國道金盛國際家居廣場門口时,遭一男子纵火,致18人死亡,31人受伤。
背景
事发的公交车为丹东黄海生产的纯天然气车,车牌号码为宁A22870核定载客84人,火灾发生时乘客约40多人。
纵火者名叫馬永平,汉族,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
同日下午2点,纵火者馬永平前往賀蘭縣一棟未完工的大樓樓頂,開始與警方僵持。下午4时,银川当地知情人称,马永平在贺兰县城某处在建高楼上声称要跳楼。下午4時30分,馬永平在賀蘭縣被警方抓獲。在抓捕时,馬永平的褲腳已被燒壞,腳踝裸露在外。
1月10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嫌疑人马永平。2月24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该案。
7月3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马永平因犯放火和傷人罪,被判处死刑,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马永平不服判决,提出上诉。7月25日,北京律师陈建刚公开发表《就宁夏高院、银川看守所剥夺马永平辩护权的控告书》,控告宁夏高院和银川看守所剥夺马永平辩护权和律师会见权。
9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9月28日,宁夏高院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并公开宣判,驳回马永平的上诉,维持死刑判决。
12月2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永平依法执行死刑。
参见
*成都6·5公交燃烧事件
*2013年厦门公交车纵火案
*2014年宜宾公交车纵火案
*7·15广州公交纵火事件
*杭州公交纵火事件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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