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box Officeholder
|姓名=錢劍秋
|圖像=File:錢劍秋.jpg
|圖像大小=200px
|圖像說明=
| 字 =
| 號 = 號嘯辰
| 別名 =
| 出生名 =
| 出生日期 = 1904年7月14日(光緒三十年六月初二日)
| 出生地點 =
| 逝世日期 = 1996年3月3日
| 逝世地點 = 中華民國臺北縣新店市耕莘醫院(今新北市新店區)
| 死因 =
| 墓地 = 臺北縣金山鄉金寶山景觀墓園(今新北市金山區)
| 墓地座標 =
| 籍貫 = 江苏省丹徒縣
| 國籍 =
| 公民權 =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其他政黨 =
| 身高 =
| 配偶 = 黃比瀛 ==
早年就读于上海万竹小学、务本女子中学,后考入上海法科大学学习法律,1928年毕业。此后前往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留学,师从著名证据法权威。她于193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位留美的法学女博士。此后她回到中国担任律师,并曾兼任上海法学院与上海法政学院教授。1933年担任上海律师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抗日战争期间,她先后担任过国民党上海市党部执行委员、三民主义青年团上海支团部妇女组长、上海市政府参事、国民党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委员、妇女会理事长等职。1946年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次年出任宪政实施促进委员会常委。1948年当选第1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
1949年随国民政府前往台湾,担任行政院司法行政部参事。1954年后她长期担任国民党中央妇女工作会主任,主导台湾妇女运动,直至1988年。1957年起她历任国民党第八至十二届中央委员,1993年被聘为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1994年出任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副秘书长。她于1960年加入国际妇女法学会,1982年当选第一副会长。此外,她曾创办了私立中山小學并任校董事长,并担任过台北华欣中学常务董事、中華民國红十字会总会常务监事等职。1996年3月,在台北耕莘醫院病逝,享耆壽93歲。由前立法院院長倪文亞組織治喪委員會,於臺北市第二殯儀館景仰廳舉行公祭,儀式上由梁肅戎、趙自齊、林棟、莫萱元爲靈柩覆蓋國旗,朱徐鍾、林澄枝、鄭淑敏、許素玉為靈柩覆蓋中國國民黨黨旗,葬於臺北縣金山鄉金寶山墓園。
褒揚令
1996年6月24總統李登輝明令褒揚:
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錢劍秋,資質貞純,志行卓越,早歲負笈北美,鑽研泰西法學,秉華夏九朝律學之丕基,窺各國憲章法制之奧旨,為我國女性獲得博士學位第一人。學成歸國,執業律師,敷教上庠,傳道授經,聲華夙著。抗戰期間,陳力敵後,履險蹈危,懋績孔昭。抗戰勝利,獲遴派為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參與制憲,讜論嘉謨,悉納憲典。嗣膺選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宣勤議席,弼成郅治,碩畫藎籌,靖獻良多。畢生致力推展婦女工作,提升婦女地位,厥功至偉。而出席國際會議,折衝樽俎,宣揚國策,推展婦運,海外蜚聲。退職以還,著作不輟,興學育才,陶成綦眾。綜其生平,學貫中西,膽識兼優,公忠體國,翊贊功深。茲聞溘逝,曷勝軫悼。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篤念勳者耆之至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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