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政治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政治體制為三權分立下的議會制,由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主席团任命的部長會議主席為政府首脑、其領導的行使國家的行政權;立法机关則是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议会,國會議員為比例代表制選出;另有獨立的司法機關行使司法權。

波赫現行的政治體制是根據1995年波士尼亞戰爭結束後簽署的《岱頓協定》運作,是一種典型的协商民主體制,由該國境內的三大主要族群所組成,以確保每個族群都能享有統治權力。波赫由兩個實體-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聯邦和塞族共和國構成,兩者皆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權限,並擁有各自的宪法;除此之外還有一個由雙方共同管理的布爾奇科特區。2022年經濟學人發佈的民主指数將波赫歸類為「混合政權」。

高級代表
参见

  •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行政區劃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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