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政治

芬兰政治在管理形式上是议会制的民主制度。在芬兰使用的是多党制。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立法权由芬兰议会掌握,行政权由总理领导的国务院掌握,司法权由法院来掌握。

芬蘭總統是芬蘭的國家元首,总统与政府一起制定芬兰外交政策,掌管与别国的关系,参与国际会议和谈判。总统是芬蘭國防軍的最高統帥。芬蘭總理則是芬蘭的政府領導人。行政權由芬蘭政府所有。立法權則由芬蘭議會所有。總統雖有權否決議會決定,但議會也同樣可以否決總統的決定。司法機構獨立於行政機構和立法機構。

2000年,芬蘭修改了憲法,加强了总理的地位并削减了总统的部分权力。

国务院
芬兰总理领导着在议会制中代表行政权力的国务院(或称政府)。国务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制订法令,这些法令进一步完善已经生效的法律法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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