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中非共和國於1962—1998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期間多次斷交與復交。1998年第3次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中非的相關事務由駐法國台北代表處兼轄。
政治
外交
,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中非共和國。]]
1962年4月13日,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於首都班基設立中華民國駐中非共和國大使館,但沒有派駐大使,而是代辦。中非共和國則未設大使館、派駐大使。
1964年11月5日,與中華民國首次斷交。
1968年5月8日,恢復大使級外交關係,中華民國派駐大使。
1976年8月23日,與中華民國第二次斷交。
1991年7月8日,再度恢復大使級外交關係,並互設大使館、互派大使。
1994年10月7日,中非總統巴達塞率領外交暨法語國家事務部長、財政計畫暨國際合作部長竇古納(Emmanuel Dokouna)、國會關係部長賈巴(Geraro Gaba)等官員抵台參加中華民國國慶活動;12月,中華民國外交部長錢復訪問中非。
1997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秦華孫,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輪值主席身分,率團赴中非查訪維和部隊任務執行情形,期間會見總統、總理、等高層人士,並於議會發表演說。中華民國外交部指示大使館隨時掌握情勢演變,並提醒與之接觸,不得損及與中華民國之關係,外交部常務次長鄭文華也前往中非訪問;
支持中華民國參與國際組織
兩國在第3次邦交期間,中非共和國曾多次支持中華民國參與國際組織。
1993年10月,中非在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中,為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議題執言。
1994、1995年7月,中非與中華民國的邦交國連署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設立研究委員會將「根據會籍普遍原則並按照分裂國家在聯合國已建立的平行代表權模式,審議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在國際體系中的特殊情況」案列入議程。年底,在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以及聯合國成立50週年特別紀念會議中發言支持。
1996年7月,中非與15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將「審議聯大第二七五八(XXVI)號決議所造成臺灣地區二千一百三十萬人無法參與聯合國相關活動之問題」案列入議程。
1997年5月,中非與8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向世界衛生組織提案「邀請中華民國以观察员身份參與世界衛生大會」,並在大會中發言支持;9月,中非在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中,以間接方式為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案執言。
經濟
貿易
近兩年出口至中非共和國的項目詳見:
近兩年自中非共和國進口的項目詳見:
援助
醫療
1991年11月29日,成立駐中非醫療團,主要任務為負責友誼醫院及總統府醫療所的門診工作。
協定
簽證
的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非共和國需要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可前往中非駐南非、法国大使館申請簽證。入境須出示黄热病的國際疫苗接種證明(黃皮書)。
持的抵台參加由中央政府機關主辦、協辦或贊助之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或其他活動,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
交通
航空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截至2025年9月8日):
*臺北→巴黎,再轉機前往中非的班吉-姆波科国际机场。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或申請中非駕駛執照,並投保車險,可在中非駕車。
注釋
參考資料
參見
*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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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https://www.mofa.gov.tw/CountryInfo.aspx?CASN=2&n=163&sms=33&s=105 中華民國外交部-中非共和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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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ttp://www.cieca.org.tw/style/frame/m9/faq.asp?lang=1&customer_id=2998&content_set=color_1&name_id=151617&Directory_ID=3223 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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