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摩爾多瓦共和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摩爾多瓦的相關事務由臺北莫斯科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駐莫斯科代表處兼轄。
政治
外交
,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摩爾多瓦當時是蘇聯的加盟共和國(摩爾達維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由蘇聯作為主權國家參與投票。]]
2001年,摩爾多瓦正教會主教抵台參加世界宗教博物館開幕活動。
2008年1月,世界衛生組織執行委員會在瑞士日內瓦舉行。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提出「要求世界衛生組織與尚未獲納入國際衛生條例2005之國家、地區及領土就國際衛生條例2005之執行建立直接溝通與聯繫」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另提出修正案,並以25國贊成、3國反對、5國棄權、1國(摩爾多瓦)缺席通過,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所提議案則不交付表決。
經濟
貿易
近兩年出口至摩爾多瓦的項目詳見:
近兩年自摩爾多瓦進口的項目詳見:
投資
截至2023年6月,兩國無相互直接投資紀錄。
簽證
的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摩爾多瓦需要簽證。]]
的摩爾多瓦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需要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與摩爾多瓦移民及難民局所核發邀請函的中華民國國民可依目的辦理簽證,但摩爾多瓦政府對中華民國政府並非友善,取得該國簽證具相當難度,中華民國外交部也建議避免在該國轉機。持有中华民国护照入境實質上獨立的聶斯特河沿岸摩爾達維亞共和國亦需办理签证。
持有摩爾多瓦護照的摩爾多瓦國民抵台參加由中央政府機關主辦、協辦或贊助之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或其他活動,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
交通
航空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5年10月7日):
*臺北→杜拜、伊斯坦堡、巴黎、羅馬、米蘭、慕尼黑、法蘭克福、阿姆斯特丹、維也納、布拉格,再轉機前往摩爾多瓦的奇西瑙國際機場。
參考資料
參見
*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
*摩爾多瓦駐外機構列表
*
外部連結
*[https://www.mofa.gov.tw/CountryInfo.aspx?CASN=3&n=162&sms=33&s=89 中華民國外交部-摩爾多瓦共和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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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ieca.org.tw/style/frame/m9/faq.asp?lang=1&customer_id=2998&content_set=color_1&name_id=151617&Directory_ID=3223 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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