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馬爾他共和國於1967—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馬爾他的相關事務由駐義大利臺北代表處兼轄。
政治
外交
,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馬爾他。]]
1967年7月19日,馬爾他與中華民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於首都瓦莱塔設立中華民國駐馬爾他國大使館,並派駐大使。馬爾他則未設立大使館、派駐大使。
1971年8月13日,簽署《中華民國政府與馬爾他政府獸醫合作換函》。
1971年10月25日,馬爾他支持中華民國繼續擁有中國代表權,即反對《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是唯一投下反對票的聯合國歐洲會員國。
1972年1月31日,與中華民國斷交。2月24日,關閉大使館。
經濟
貿易
簽證
的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馬爾他可以「申根區免簽證」。]]
的馬爾他護照之馬爾他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可以免簽證。]]
歐洲申根區給予持有載明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之中華民國國民可以申根區免簽證入境,停留日數與申根區合併計算,每6個月期間內總計可停留90天。經馬爾他轉機至申根區亦可免簽證。此外,在臺北的匈牙利貿易辦事處可辦理停留馬爾他不超過90天的C類短期申根簽證。
馬爾他國民持有歐盟護照者也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90天。
交通
航空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5年10月7日):
*臺北→杜拜、伊斯坦堡、倫敦、巴黎、羅馬、米蘭、慕尼黑、法蘭克福、阿姆斯特丹、維也納、布拉格、紐約(2026年6月7日起季節性飛馬爾他),再轉機前往馬爾他國際機場。
參考資料
參見
*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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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https://www.mofa.gov.tw/CountryInfo.aspx?CASN=1&n=164&sms=33&s=158 中華民國外交部-馬爾他共和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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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ieca.org.tw/style/frame/m9/faq.asp?lang=1&customer_id=2998&content_set=color_1&name_id=151617&Directory_ID=3223 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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