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宗之亂,又称“楚宗劫杠案”、“劫杠案”,是明朝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的明朝宗室之亂。
歷史
楚宗之变後,楚藩宗室在汉阳县搶奪楚王朱華奎貢獻給明神宗的白銀。《明实录·神宗实录》记载:“萬曆三十二年閏九月……辛丑,大學士沈一貫等言等言:臣等接得湖广廵按吴楷揭帖,内开楚王进助大工银两,至汉阳县被恶宗数百提刀臂门,捆绑解官,尽行劫去。”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宗藩‧楚宗伏法》: 「 楚宗劫槓一案, 起於道臣周應治之報反, 成於撫臣趙可懷之鐐杻。」
萬曆卅二年(1604年)閏九月初五日,楚藩宗室為向巡撫趙可懷復仇,三千余人各持凶器至武昌將副使周应治、竇子偁俱毆重伤,將趙可怀殺死。
事后,内阁首辅沈一贯将事件定性为“起兵叛逆”,建议动用军队平叛,郧阳巡抚胡心得等人集结兵马,请求会师进剿,湖广按察使李焘、右参政薛三才反对扩大事态。最终李焘积极劝说诸宗室,仅派出胥吏就控制了局面。万历卅三年四月,朱蕴𨱅、朱蕴鍧两名首犯被押赴承天府显陵(明世宗生父睿宗献皇帝朱祐杬和生母慈孝獻皇后蒋氏的陵墓)处斩,朱华隽等三人被赐死,朱华焦、朱蕴钫等二十余人被革去封爵,幽禁于远府闲宅或发配至凤阳高墙禁锢,其余多人受到降爵、革禄等处分。以沈一贯为首的浙党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引发了质疑。万历朝的政治斗争也在此事件中有所体现。
袁宏道以此寫《郡人來言楚事久未得旨感賦》其一:「皂囊飛羽掣風馳,不道天閽叫亦遲。漢法自應裁大尾,淮南何意袖金錘。黃蒿野望千家哭,白髮心傷一路危。王業艱辛二百載,漫將九鼎綴輕絲。」其二:「塵頭飛騎竟茫然,望盡雲棱日角邊。稅使逐來才兩載,楚人機動已三年。從知鹿死非陰地,轉恐烏橫欲暮天。國體藩規俱不論,老臣塗血也堪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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