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box Bilateral relations
|title = 中華民國—哥倫比亞關係
|party1 = COL
|party2 = ROC
|map = Colombia Taiwan Locator.png
|envoytitle2 = 代表
|envoy2 = 朱盛鴻 公使哥倫比亞則未設立公使館、派駐公使。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兩國繼續維持邦交。
1961年4月6日,升格為大使級外交關係,公使館升格為中華民國駐哥倫比亞共和國大使館,並派駐大使。
1972年3月28日,設立中華民國駐巴蘭幾亞領事館,5月20日正式運作。1979年11月19日,升格為總領事館。
2014年3月25日,哥倫比亞參議院全會無異議通過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建議案。2015年11月18日,參議院環境委員會再度通過有關建議案。
2019年5月,數名哥倫比亞參議員致函世界衛生組織呼籲邀請台灣出席世界卫生大会。
人員互訪(1990年至今)
僅列舉部分名單:
中華民國:審計部審計長蘇振平、林慶隆、經濟部政務次長陳瑞隆、嚴宗大、眾議院第一副議長義圭達(Benjamin Higuita)、參議院第二副議長艾斯賓多拉(Edgar Espindola Niño)、參議院第一委員會主席、參議院第二委員會主席、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參議院憲政委員會主席、保守黨主席、自由黨主席。
代表機構
1980年6月14日,中華民國於哥倫比亞首都波哥大設立駐哥倫比亞遠東商務辦事處(西班牙文:),8月26日,與駐哥倫比亞遠東商務辦事處巴兰基亚分處()同步對外運作。1990年11月27日,辦事處與分處更名為駐哥倫比亞臺北商務辦事處()、駐哥倫比亞臺北商務辦事處巴蘭幾亞分處()。1991年7月1日,駐巴蘭幾亞分處關閉。
1993年5月7日,哥倫比亞貿易推廣局(PROEXPORT)於中華民國首都台北設立哥倫比亞駐台北商務辦事處(),但沒有向中華民國政府申請登記為外國駐華機構。2002年12月,因預算經費不足關閉運作。
近兩年出口至哥倫比亞的項目詳見:
近兩年自哥倫比亞進口的項目詳見:
投資
臺商對哥倫比亞的總投資金額在不同機構的統計有所差異,截至2023年,根據中華民國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統計約670萬美元;統計約800萬美元;駐哥倫比亞代表處經濟組統計約1億美元。
臺商主要投資產業:制造业主要分布在首都波哥大、第2大城麦德林、第3大城卡利,以及與委內瑞拉邊境的库库塔等地。經營行業涵蓋酱油、調味醬等食品製造,以及食用菇種栽培、藤製家具、臺式糕點、機車組裝、塑料製品產銷等。服務業多集中於波哥大與附近區域,包括电子计算机與周邊設備經銷、系統建置維護,以及海運服務、監視保全設備、電工與電子器材、LED照明設備與系統、汽車零配件與零組件、房地产、傳統中式餐飲、手摇饮料連鎖店、咖啡外銷、禮品、窗簾、賭場、文件翻译、語言教學、工商法律顧問等。哥倫比亞臺灣商會於2006年成立於波哥大,現有會員廠商25家,在當地的臺商約200多人。
前往投資或成立銷售據點的臺商主要有:華碩、宏碁、微星科技、研華科技、威剛科技、晶睿通訊、宏正自動科技、光陽工業、三陽工業、長榮海運、陽明海運等,日出茶太、清茶達人皆由哥倫比亞控股集團正式引進。其中2022年筆記型電腦品牌的市場佔有率(市佔率),以華碩的(ASUS)排名第1;2022年機車組裝零組件的市佔率6%,在機車品牌中,光陽工業(KYMCO)2023年排名第9,市佔率0.9%,三陽工業(SYM)成立子公司並設有組裝廠。
根據中華民國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統計,截至2023年,哥倫比亞在臺灣總投資金額為65萬美元,計有14件。
2019年6月,哥倫比亞參加臺北國際食品展,是首次以國家館形式參展,推銷、印加果油等產品。
援助
2010年,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國合會)與美國慈善組織合作「哥倫比亞土石流災害防治計畫」。
2013年,協助哥倫比亞弱勢婦女電腦職業訓練、改善貧困鄉村學童文具及育樂設備、因公殘障警察人員醫護設備等計畫。
協定
簽證
的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哥倫比亞需要簽證。]]
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可以電子簽證。]]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前往哥倫比亞短期觀光或洽商,若持有效之《申根公约》成員國居留證或美國居留證、或最少180天效期之美國簽證(ESTA不適用)或申根簽證其中之一,可以免簽證入境停留90天,到期前可赴哥倫比亞移民局申請延期,一年內最多可停留180天。若無前述居留證或簽證,可事先於網頁申請「V」類別(visitante,訪客)簽證;搭乘國際線航班經哥倫比亞首都波哥大不入境轉往其他國家無須申辦簽證,經波哥大轉往其國內城市須申辦簽證,符合免簽證者則無需申辦。
持有的哥倫比亞國民若持有效之歐盟居留證或美國居留證、申根簽證或超過180天效期之美國簽證,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免簽證費。
交通
航空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5年9月17日):
*臺北→杜拜、伊斯坦堡、倫敦、巴黎、米蘭(季節性飛哥國)、法蘭克福、阿姆斯特丹、紐約、芝加哥、休士頓、達拉斯(2025年10月3日開航臺北)、多倫多,再轉機前往。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可在哥倫比亞駕車6個月,若長期居留則須申辦該國駕駛執照。
注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s://www.mofa.gov.tw/CountryInfo.aspx?CASN=6&n=166&sms=33&s=18 中華民國外交部-哥倫比亞共和國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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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ieca.org.tw/style/frame/m9/faq.asp?lang=1&customer_id=2998&content_set=color_1&name_id=151617&Directory_ID=3223 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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