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獻賢妃

恭獻賢妃,亦稱為權賢妃(),安東權氏,名失考,朝鮮京畿道漢城府人,貫籍慶尚道安東府。嘉善大夫兼工曹典書權執中之女,明朝明成祖朱棣之妃,明成祖指控吕婕妤在永樂八年用砒霜毒殺權氏。

生平
洪武二十四年十月二十六日(1391年11月22日)巳時出生。永樂六年四月十六日(1408年5月11日),欽差太監黃儼等官抵達朝鮮,傳奉宣諭:「你去朝鮮國,對國王李某說,有生得好的女子,選揀幾名將來」。七月初五日(1408年7月27日),黃儼等人到朝鮮皇宮挑選貢女。朝鮮太宗李芳遠首先在廣延樓接見使團,其後一同前往景福宮挑選貢女。參選女子之衣裝首飾皆仿照華夏制度。黃儼評定其中僅有三四名勉強可取者,遂選留權執中、任添年等人之女,共三十一人,其餘一律遣返回家。黃儼以所選女子數量過少為由,欲分赴外方親自挑選。世子李褆與議政府先行至漢江亭,擬設宴為其餞行。使臣韓帖木兒、奇原在闕下辭行時,太宗向二人表示:「使臣雖親至外方,皆農家女兒,美色何從而得之?」二人返報黃儼,黃儼大怒,表示他們揚言分赴外邊選女,實乃試探太宗誠意之真偽,並非真欲前往,現當即返回北京。太宗乃遣知申事黃喜以謙恭之辭堅請挽留,黃儼便繼續留在朝鮮挑選貢女。十月十一日(1408年10月29日),太宗親臨景福宮,偕同黃儼、田嘉禾等人再度挑選女子,最終中選者共五人。其中,前典書權執中之女權氏列為首位,其後依次為前典書任添年之女任氏、前知永州事李文命之女李氏、司直呂貴眞之女呂氏、水原記官崔得霏之女崔氏。太宗賜予酒果,並且各賜仿中朝體制之女服,皆以彩緞製成。太宗還宮之後,對代言等人曰:「儼之選定高下等第誤矣。任氏直如觀音像而無情態,呂氏唇闊額狹,是何物耶?」。

永樂六年十月二十六日(1408年11月13日),太宗賜予被選女子資裝,每家各給米豆三十石、常布一百匹。同日,黃儼書寫小單目,送至國王處云:「權執中嬭母一、女使三、男自去;李文命自去,嬭母一、女使三;任添年自去,嬭母一、女使二;呂貴眞、崔得霏皆自去,各女使二。一,去的女兒,每人要暖帽、暖靴、暖衣一;根去的嬭子幷女使,每人暖帽一箇、暖靴一雙、厚緜衣三件內,綿大襖一件、裙一件、袴一件。一,去的小火者身上,徒要暖靴」。同年十一月十二日(1408年11月29日),黃儼等人帶領所選五名貢女前往北京,十六名使女與十二名男僕隨行。太宗於慕華樓設宴餞行,並命李姓貢女的伯父(即藝文館大提學李文和)為進獻使,攜帶六千張上等白紙赴北京。太宗不欲明言奏進貢女之事,故讓李文和明面上假裝進獻上等白紙,李文命、呂貴眞、崔得霏,及權執中之子權永均充當押物官,唯獨任添年因患病而未能起行。此次出行,幾位貢女的父母與親戚哭聲載道。吉昌君權近為之賦詩云:「九重思窈窕,萬里選娉婷。翟茀行迢遞,鯷岑漸杳冥。辭親語難決,忍淚拭還零。惆悵相離處,群山入夢靑」。先是有童謠,吉昌君隨後又作詩解釋曰:「麥熟當求麥,日曛求女兒。蝶猶能有眼,來擇未開枝」。

永樂七年二月初六日(1409年2月20日),明成祖冊封忠武王張玉之女張氏為貴妃,朝鮮權氏為賢妃、朝鮮任氏為順妃,並命王氏為昭容、朝鮮李氏為昭儀、朝鮮呂氏為婕妤、朝鮮崔氏為美人。二月初七日,命權賢妃之兄權永均為從三品光祿寺卿、李昭儀之父李文命與呂婕妤之父呂貴真為正五品光祿寺少卿、任順妃之父任添年為正四品鴻臚寺卿、崔美人之父崔得霏為從五品鴻臚寺少卿。

《明史》称权贤妃,“姿质穠粹,善吹玉箫,帝爱怜之。」永樂八年(1410年)十月,權賢妃隨明成祖一起北征。勝利歸來的時候,她於十月二十四日在真定府赵州临城县(今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逝世,年僅二十歲,明成祖賜二字謚號「恭獻」,並將她安葬于兖州府峄县(今山東省棗莊市)。《朝鮮王朝實錄》又称她为“显仁妃”。明成祖对权贤妃的逝世十分悲伤。召见其兄权永均时“含泪伤叹,至不能言。

死後風波
永樂十二年八月初五日,權永均、任添年、崔得霏、李茂昌、呂幹等人赴京師欽問起居。同年九月十九日(1414年10月2日),朝鮮太宗命囚禁呂氏之母與親族於義禁府。閔生奉傳宣諭明成祖的聖旨:

這道聖旨似乎表明呂婕妤讓太監從一個銀匠家裏借來劇毒的砒霜,永樂八年返回南京的途中,在順天府良鄉(今)把研磨成粉末的砒霜放進權賢妃的核桃茶,把她毒死。明成祖直到永樂十一年,聽見原先服侍權妃的奴婢與呂氏的奴婢互相肆口謾罵,才得知權妃突然去世的真相,便下旨把那幾個太監和銀匠都殺掉,而呂氏則用熱烙鐵折磨了一個月再殺掉。九月二十一日,欽問起居使尹子當從北京回國。太宗在便殿召見河崙、南在、李稷、六曹判書以及尹子當等人。太宗說自己最近下令囚禁呂氏的親屬。關於此案,太宗首先指出,儘管權氏是「妃」、呂氏是「美人」,但是並非正妻與侍妾那種絕對的等級差別,且呂氏下毒殺害權妃之說證據未臻確鑿,若果僅為撫平明成祖之怒火就急於實施滅族,實在於心不忍。對此,右代言韓尚德提出法律觀點,認為權氏並不是皇后,不可用下殺上的罪名來論處及夷滅三族,如果按一般的「謀故殺人」來判,刑責比較輕,但如果按「謀反大逆」罪來論處,可以將呂氏族人沒收為奴僕。惟太宗亦強調,明成祖曾命權妃管理六宮事務,地位非常尊貴。主張重刑的大臣河崙根據律文,「凡爭鬪於宮中者亦死」,認為呂氏之案已令明成祖震怒,朝鮮國體蒙羞,縱呂氏親族未參與陰謀,然生此「尤物」即家門之禍,當迅速執行王法誅殺呂氏全族,以平息明成祖的怒氣。相對地,南在、李稷等大臣則主張暫緩處置,靜待權賢妃之兄權永均帶回明成祖的聖旨,再議定罪。最終,太宗採折衷寬仁之策,僅將呂氏之母張氏降為「官賤」(官家賤民),其餘親屬盡釋。太宗派遣義禁府鎮撫盧湘往告河崙、南在、李叔蕃等人。河崙仍堅持己見,認為呂氏干犯弒逆之罪,必須連坐父母;既然呂氏之父呂貴真已經死亡,就應該處死呂氏之母張氏,以懲戒後人,並使明成祖知朝鮮體察其意。盧湘將這些意見回報給太宗,太宗還是不忍心在律法之外加重刑罰。九月二十六日,呂氏之母張氏被釋放。十二月初四日,權永均、任添年、李茂昌及崔得霏等人自北京返抵朝鮮,向太宗詳述明成祖之旨意。據權永均轉述,明成祖指控呂氏行事不義,「與內史金得謀買砒礵,和藥飮之,再下麪茶」,殺害權賢妃。為此,成祖盡殺呂氏宮中之人。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元閔生返朝奏報,稱其已向明成祖說明朝鮮已經處罰了呂氏之母,並獲得成祖的肯定。

有關呂婕妤是否真的毒殺權賢妃,存在重大爭議。永樂二十二年十月十七日(1424年11月7日),《朝鮮王朝實錄》提到先年有商賈之女呂氏(下文簡稱為賈呂)入明成祖宮中,因與朝鮮呂氏同姓,欲結交聯好,呂氏不願意,賈呂遂心生怨恨。及至權賢妃去世,賈呂誣告呂氏「點毒藥於茶進之」,明成祖大怒,誅殺呂氏及數百多位宮人、宦官。朝鮮特記此說法源自獲准返回朝鮮的韓麗妃乳母金黑,原文曰:「尹鳳奉使而來,粗傳梗概;金黑之還,乃得其詳。」宣德二年十月二十九日(1427年11月17日),朝鮮得知明朝太監黃儼去世之後,「被斬棺之罪,妻與奴婢沒入爲公賤」。翌日,朝鮮實錄載太監尹鳳曾言:「呂氏毒殺權氏,而被凌遲之刑,然非其罪也,儼訴之也。」朝鮮世宗李裪稱,黃儼在永樂朝專掌內廷事務,呂氏因被指控毒殺權賢妃而慘遭凌遲,乃黃儼誣告所致;呂氏之死實為朝鮮之恥辱,而今冤屈稍得洗清。

家族
*公公:朱元璋,明太祖
*婆婆:马氏,孝慈高皇后
**丈夫:朱棣,明成祖

*高祖父:權漢功,醴泉府院君,高麗忠烈王时任都僉議政丞
**曾祖父:權仲達,花原君
**曾祖母:漆原尹氏,尹吉孫之女
***祖父:權嗣宗,判宗簿寺事
***祖母:碧珍李氏,李君祥之女
****伯父:權執德,夫人延安李氏
*****从兄弟:權忖,郡事
*****从兄弟:權恢,署令
*****从兄弟:權惇
****:權執中,判事
****:密陽朴氏
*****:權永鈞,宣授光祿事,夫人阳城李氏,判事李澄之女
*****:安东权氏,适郡事宋翌,本镇川
*****:安东权氏,适寺尹閔不害,本骊兴
****姑母:安东权氏,适判中軍都摠制府使鄭易,本海州
****姑母:安东权氏,适密直尹可觀,本海平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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