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聯盟是國家之間關於國家安全所達成的正式協議,結成軍事聯盟的國家同意在危機發生時,積極參與保衛聯盟中的其他國家。如果聯盟中的一個國家受到攻擊,聯盟其他成員即使沒有受到直接攻擊,也通常有義務進行防禦。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軍事同盟通常表現得不那麼咄咄逼人,而更多地起到威懾的作用。
軍事同盟可分為、互不侵犯條約和積極軍事互助協約。 聯盟可能是秘密的,比如1870年到1916年時很常見,也可能是公開的。根據2002年的軍事同盟數據集,從1815年到2003年,共有538個同盟條約。絕大多數同盟都承諾在戰爭中為一個盟友提供軍事支持,本質上是防禦性的。
已不存在的軍事同盟
*拉丁同盟
*提洛同盟
*伯羅奔尼撒同盟
*亞該亞同盟
*羅唐同盟
*羅濟同盟
*麗濟同盟
*金夏同盟
*三國聯盟 (1668年)
*反法同盟
*四國同盟 (1815年)
*五國同盟
*清洲同盟
*萨长同盟
*三帝同盟
*老同盟
*神聖同盟
*法美同盟
*法俄同盟
*英普同盟
*英日同盟
*巴爾幹同盟
*德奧同盟
*協約國
*同盟國 (第一次世界大戰)
*苏德互不侵犯条约
*反共產國際協定
*轴心国
*同盟國 (第二次世界大戰)
*大東亞共榮圈
*华沙条约组织
*中部公約組織
*東南亞條約組織(1954年9月~1977年6月)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1955年3月~1980年1月)
现存的軍事同盟
*阿以反伊联盟
*英歐安全與防衛伙伴關係
*友好合作條約
*美洲反販毒集團聯盟
*鱷魚條約
*地區安全體系
*抵抗軸心
*英葡聯盟
*自願聯盟 (俄烏戰爭)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
*英國遠征軍聯合部隊
*集體安全條約組織(CSTO/ОДКБ)
*俄白聯盟國
*北美防空司令部(NORAD)
*五眼聯盟(FVEY)
*五国联防(FPDA)
*四边安全对话(QSD/QUAD)
*太平洋安全保障條約(ANZUS)
*澳英美聯盟(AUKUS)
*美日安保條約
*美韓共同防禦條約
*美菲聯防條約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薩赫勒國家聯盟
*俄朝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条约
*(俄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条约
*戰略共同防禦協定
参考文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