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與塔吉克共和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塔吉克的相關事務由駐安卡拉臺北經濟文化代表團、臺北莫斯科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駐莫斯科代表處共同管轄。
政治
外交
及領土糾紛。]]
,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塔吉克當時是蘇聯的加盟共和國(塔吉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由蘇聯作為主權國家參與投票。]]
兩國存在著法理上的領土爭議。實際被塔吉克控制的帕米爾高原,由中華民國聲索主權,戈爾諾-巴達赫尚自治州大部分都涵蓋其中。2010年4月27日,將帕米尔高原以东1,158平方公里土地劃歸中華人民共和國。
經濟
貿易
近兩年出口至塔吉克的項目詳見:
近兩年自塔吉克進口的項目詳見:
投資
截至2023年,兩國無相互直接投資紀錄。
簽證
的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塔吉克可以落地簽證/電子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可申請預審制落地簽證入境塔吉克,停留最多45天。亦可事先上網申請電子簽證,停留最多60天。
持有的抵台參加由中央政府機關主辦、協辦或贊助之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或其他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
交通
航空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限亞洲航點,不計遠近,截至2025年9月2日):
*臺北→杜拜、伊斯坦堡,再轉機前往塔吉克的杜尚別國際機場。
參考資料
參見
*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
*塔吉克斯坦駐外機構列表
*
外部連結
*[https://www.mofa.gov.tw/CountryInfo.aspx?CASN=3&n=162&sms=33&s=146 中華民國外交部-塔吉克共和國簡介]
*
*
*
*
*[http://www.cieca.org.tw/style/frame/m9/faq.asp?lang=1&customer_id=2998&content_set=color_1&name_id=151617&Directory_ID=3223 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