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街,為1920年 - 1945年間存在之行政區,轄屬台中州彰化郡。今彰化縣鹿港鎮。
街-{庄}-原名
原屬馬芝堡下之鹿港街、頂番婆-{庄}-、草港中-{庄}-、草港尾-{庄}-、南勢-{庄}-、海埔厝社、海厝-{庄}-、廖厝-{庄}-、溝漧-{庄}-、頂厝-{庄}-、打鐵厝-{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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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劃
鹿港街轄域內分為鹿港、頂番婆、草港中、草港尾、南勢、海埔厝、顏厝、廖厝、溝墘、頂厝、打鐵厝十一個大字。街役場位於「崎仔腳街」(今鹿港警察分局對面),1934年(昭和9年)不見天街拆除拓寬,街役場遷入今民權路的新廳舍,戰後改組為鹿港鎮公所,至1989年拆除改建為現鎮公所新廈。
*鹿港大字下有「大有口」、「菜市頭」、「和興」、「新興」小字名
*頂厝大字下有「頂厝」、「崙子頂」小字名
*海埔厝大字有「海埔厝」、「洋子厝」小字名
*顏厝大字下有「顏厝」、「查某旦」小字名
參考文獻
*《影像中的彰化》2000年 彰化縣文化局
*《臺灣總督府行政區域便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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