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给药

口服藥物。]]
醫護人員於2012年在宏都拉斯義診,餵兒童服用液體藥物。]]

口服給藥()是一種給藥途徑,意即物質通過口腔吞嚥,然後經由消化系統進行處理。這是許多藥物常用的給藥途徑。

口服通常較注射等其他給藥途徑更為方便,且引起較少的疼痛/不適。然而,其起效時間相對較慢,且如果未在消化系統中被妥善吸收,或者在到達血液之前就被消化酶分解,療效就會降低。某些藥物在口服時可能會引起胃腸道副作用,例如噁心,或是嘔吐。口服也只能應用於意識清醒且能夠吞嚥的個體。

名詞來源
拉丁語短語 Per os(/ˌpɜːrˈoʊs/,P.O.)是一個副詞短語,字面意思是"經由口腔"或 "由口"。此表達方式在醫學中用於描述經由口服而採取的治療(但不包括在口腔內局部使用,例如齲齒預防)。而在處方中,常用的縮寫是P.O. 。。

不同的口服路徑
包含有:

*頰部給藥:在面頰內側溶解
*唇下給藥:在口唇下方溶解
*(SL):在舌下溶解,但由於吸收迅速,許多人將舌下給藥視為一種非經腸道給藥(Parenteral administration)途徑
*口服(PO):吞嚥片劑/錠劑、膠囊或是液體

腸道藥物有多種形式,包括口服固體劑型(OSD):

*用於吞嚥、咀嚼或是溶解於水或舌下的片劑
*膠囊和可嚼膠囊(帶有可在胃或腸中溶解,以在該處釋放藥物的膜衣)
*緩釋或控釋(參見修飾釋放劑型)片劑與膠囊(會逐漸釋放藥物)
*散劑(粉劑)或顆粒劑以及口服液體劑型:
**茶劑
**滴劑
**液體藥物或糖漿劑

輔助方法
攝入片劑和膠囊時伴隨飲水,有助於吞嚥。對牙齒有害的物質最好透過吸管給予。

參見
*
*處方縮寫詞列表
*拉丁語短語列表
*處方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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