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民 (宋朝)

王俊民(),字康侯。莱州掖县(今山东省莱州市)人。

其父王弁以《诗经》学究登科,历任郓州司理、开封府判官、太湖县令 。王俊民17岁进入太学,嘉祐六年(1061年)状元,韩琦有诗称贺“青云一第人恒易,白发双亲事每难。”狀元資格似乎由王安石力保內定。释褐廷尉评(大理评事)。授徐州佥判,娶崔氏为妻。擔任應天府(治今河南商丘市)發解官。不久得狂疾,在南京试院中对一石碑呼叫不已,又取剪刀自裁,被左右抱持制止。最後因服藥不慎而死,年仅二十八岁。

民間盛傳王俊民是負心漢,“輕狂好色、背約負心”,得狂疾而死是因為娼妓桂英化厲鬼索命,夏噩著有《王魁传》即以王俊民為原型。明朝剧作家杨文奎写《王魁不负心》剧本为王俊民翻案。1980年郭小莊曾演出京劇版《王魁負桂英》,王魁即王俊民。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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