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死刑制度

死刑是泰國的其中一種法律制裁。

根據泰國的刑法,有35個罪名可被判死刑,包含販毒。泰國是36個仍然執行死刑的國家之一,最後一次執行死刑為2018年6月18日,受刑人為一名26歲的強盜殺人犯。

根據泰國法律,泰國王室有權力特赦死刑犯。

2003年12月,泰國改成用注射方式執行死刑。

死刑存廢爭議
2014年曼谷郵報的文章稱,瑪希隆大學的講師表示,她的調查表明泰國的超過41%想保留死刑,只有8%的人希望廢除死刑,大部分人贊成死刑的理由是對謀殺和強姦具有很好的威嚇力量。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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