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场惨案

野场惨案,侵华日军于1943年5月7日在河北省完县野场村东北(现属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大悲乡野场村)制造的一起屠杀事件。事件中遇害的村民都来自附近的野场、龙旺水、王家庄、解放等村庄,共有118人身亡,54人重伤。

事件背景
完县在1937年被日军占领之前隶属于河北省博野督察区。完县被日军占领后,中国共产党在西安阳村成立完县抗日政府,后隶属于晋察冀边区。惨案发生时,完县抗日政权隶属于晋察冀边区北岳区第四专区,晋察冀边区工业部驻地位于离野场十多华里的神南村,冀中九分区供给部驻地位于野场。惨案发生前,抗日军民为应对日军的扫荡,进行了“坚壁清野”,部队转移,群众隐藏到了山中。

善后与纪念
5月8日,晋察冀边区第四专员公署组织慰问队,对现场进行了善后、救济、慰问和医疗工作。惨案发生后,晋察冀边区和当时的完县人民政府召开追悼大会。5月19日,晋察冀边区第四专员公署发表《为野场惨案告同胞书》。5月23日,完县县议会、完县县政府、完县各界抗日联合会、完县第七区队联合发表《为控诉野场寨圈惨案通电》。5月30日,晋察冀边区北岳区第四区各界抗敌联合会、第四专员公署、第三军区政治部联合发表了《为日本法西斯残杀我妇孺老幼向全世界控诉》。7月初,边区政府在野场村石匣岭上为死难者竖立了两座纪年石碑。

遇害的野场村儿童团团长王璞被追授“抗日民族小英雄”称号,并在野场村旁树立起“抗日小英雄王璞烈士纪念碑”。1949年后,王璞被共青团中央追授“全国十大少年英雄”称号。

野场惨案遗址于2001年2月7日被河北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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