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篆山摩崖造像位于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佛会村(原属石桌乡,位于城区西南约20公里),是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典型的释、道、儒“三教”合一造像区,十分罕见,对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和宗教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石刻分布
石篆山因冈峦回环如篆故名,山有佛惠寺(佛会寺),庙西一里许为佛湾(子母殿),有造像10龛,200余尊,均为北宋元丰五年至绍圣三年间(公元1082~1096年)铜鼓石篆庄庄主严逊主持开凿。因系严逊一手主持开凿,内容无一相同。佛惠寺现已残破,存宋碑1通,明清碑5通,少许圆雕石像。造像崖面长约130米,高约3-8米,通编为10号。
- 第1号诃利帝母龛。高2.10米,宽2.53米,深1.10米。
*第2号志公龛。高2.34米,宽2.54米,深1.72米,主像在左,貌中年,无须,戴圆顶斗篷,穿斜襟宽袖袍服,袍只达于膝。两脚分开前行状,左手持角尺,腕挂铁剪,右手指徒弟。原认为无造像记,1985年于后壁上方发现,大致内容为梁武帝问志公药方事{{notetag|《五灯会元·卷二》中亦有类似记载:天鑒二年(503年)梁武帝詔問:「弟子煩惑未除,何以治之?」
*第7号三身佛龛。高1.47米,宽6.36米,深1.38米,经考证为毗卢、释迦及卢舍那三身佛。
*第9号地藏与十冥王龛。高1.80米,宽5.50米,深1.54米,正中刻地藏坐像,貌慈祥,比丘状,两侧前排左右各坐5位冥王。左壁有“绍圣三年丙子岁,岳阳文惟简镌,男居安、居礼记”。
*第10号为清人僧圣志题记。
文物级别
- 1956年8月16日公佈為四川省第一批歷史及革命文物保護單位
- 1980年7月7日重新公佈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
- 1987年1月23日列為重慶市第二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初定名單
- 1996年11月20日列為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歸入北山摩崖造像
- 1999年12月1日作为大足石刻的组成部分,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 2000年9月7日列为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归入北山摩崖造像
注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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