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行政機關

日本行政机关,指日本負責國家行政事务的政府机关,包含內閣與其下屬各政府機關、以及獨立行使職權的會計檢查院。相对于地方公共团体(地方政府),涉及國政的行政機關稱作中央官厅中央省厅(Central Government),或简称为省厅

概要
在日本政府體制內所稱的的行政機關,一般是指《國家行政组织法》中「國家的行政机关」规定的省及其外局(委员會、厅),以及《內阁府设置法》中规定的內閣府及其外局(委员會、厅)。內閣府是为了强化內阁的功能而设置的比各省更高一级的行政机关。

另外一種定義,則是直接指以內閣總理大臣(首相)为首的內閣府,和以各國務大臣为首的总务省、法务省、外务省、财务省、文部科學省、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國土交通省、环境省、防卫省、國家公安委员會(警察厅)、数字厅、复兴厅等1府11省3厅

此外,日本的國家行政機關在原則上皆屬於內閣,僅有會計檢查院是唯一不屬於內閣的行政機關。

中央省廳一覽
2021年(令和3年)當前的中央省廳一覽。中央省廳於2001年(平成13年)1月6日進行組織改組,大致形成了現在的體制架構。粗字體為以國務大臣為首的行政機關。

廢止與新設之中央省廳
廢止機關

  • 郵政事業廳(总务省):废止于2003年4月1日,职权移交至以國家专管的部门和國家专管管理部门为特殊法人的日本郵政公社。邮政业务的企划立案功能等移交至总务省邮政行政局。另外,因應邮政民营化(平成17年法律第97号)等措施,日本郵政公社已於2007年10月1日起按不同部门独立進行公司化。
  • 糧食廳(农林水产省):于2003年7月1日废止。
  • 司法測驗管理委員會(法務省) - 2004年(平成16年)1月1日廢止。其業務由法務省內部的「司法測驗管理委員會」繼承。
  • 防衛設施廳(防衛省): 2007年(平成19年)9月1日廃止。其業務被統合進防衛省。
  • 海難審判廳(國土交通省):2008年10月1日廢止,懲戒處分職權移交海難審判所;事故原因調查則移交運輸安全委員會。

*船員勞動委員會(國土交通省) - 2008年(平成20年)10月1日廢止。其業務分別由厚生勞動省的中央勞動委員會、以及各都道府縣的勞動委員會承接。此外,政策諮詢相關的調查審議業務,則移交給國土交通省的交通政策審議會及地方交通審議會。
*社會保險廳(厚生勞動省) - 2009年(平成21年)12月31日廢止。其改組為非公務員型之公法人的日本年金機構。

新設機關
*運輸安全委員會(國土交通省) - 設立於2008年(平成20年)10月1日。國土交通省之直屬局。
*觀光廳(國土交通省) - 設立於2008年(平成20年)10月1日。國土交通省之直屬局。
*海難審判所(國土交通省) - 設立於2008年(平成20年)10月1日。繼承原海難審判廳的懲戒處分業務。
*消費者廳(內閣府) - 設立於2009年(平成21年)9月1日。乃自1971年(昭和46年)的環境廳(今 環境省)創設後,完全新設的行政機關。

注释
参考文献
参见

  • 日本國家機關
  • 日本國政府
  • 日本政治
  • 霞關
  • 中央省廳再編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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