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春 (萬曆進士)

钱春(),字若木,號梅谷,直隸武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歷官高陽縣、獻縣知縣。四十年選授福建道監察御史。太仆少卿徐兆魁攻訐李三才,藉機批判顾宪成。錢春上三疏,首发其憸邪。出按湖广,申請給予礼部侍郎郭正域及光禄少卿顾宪成恤典。又請釋放咸宁知县满朝荐。因疏論首輔方从哲被責,四十五年出为福建右参议,四十六年父喪回籍。

天啟初年,起浙江溫處道參議,再次丁憂歸鄉。服闋,天啓三年(1623年)十月起为尚寶司少卿,閏十月升太僕寺少卿,四年五月升右通政,本年遷光祿寺卿。天啟五年(1625年)五月,魏忠贤党门克新劾錢春倚恃東林,「父作子述」,因此削籍归。

崇祯二年(1629年)起为户部右侍郎,轉左侍郎,三年加升尚书,总督仓场,条行厘弊十事,因辛劳生疾,告病归乡。不久起任南京户部尚书。累疏引疾不允。崇禎十一年(1638年),黄道周、刘同升等因谏杨嗣昌夺情,被贬。范景文等疏救,錢春亦署名。次年正月,范景文削籍,錢春未受追究。終於因上疏请改折白粮,忤旨罢归。同年卒。

家族
曾祖錢稔。祖父錢繪,封知縣。父钱一本,癸未進士,官監察御史、为民。恩詔閑住。母曹氏,封孺人。具慶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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