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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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郡為台灣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之一。該郡隸屬台中州。

簡介
大甲郡役所設於清水街,為今日華南銀行清水分行現址。大甲郡管轄大甲街、清水街、梧棲街、沙鹿街、外埔-{庄}-、大安-{庄}-、龍井-{庄}-、大肚-{庄}-。

轄域即今台中市大甲區、清水區、梧棲區、沙鹿區、外埔區、大安區、龍井區、大肚區,今日俗稱臺中海線地區

統計
後續發展
1938年(日治昭和13年),台灣總督府發布「梧棲築港計劃」,計畫在梧棲街開闢「新高港」。1941年公佈「新高港都市建設計劃方案」,計畫以梧棲街為中心合併鄰近街庄組成「新高市」,至1944年因戰爭影響,此行政區劃並未實施。

1945年3月重慶國民政府通過之台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中,將大甲郡改制為大甲縣,為該地方政制的30個縣之一,將台灣總督府規劃中新高市改制為梧棲市,為該地方政制的12個市之一。

1945年10月,因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認為該政制不符實際,因此「台灣接管計劃地方政制」並未實施,僅將州廳-郡-街、庄各級行政區改稱縣-區-鎮、鄉,大甲郡改稱大甲區

歷任首長
郡守
區長
注釋
參考文獻
*施雅軒,《台灣的行政區變遷》,2003年,台北,遠足文化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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