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槃,字用甫,號大蘭,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舉庚午科浙江鄉試第二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会试第一百二十七名,第三甲第一百四十九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本年授官承天府推官,萬曆十三年,充本省乡试同考官,因用朱筆批改諸生文字,十月被湖廣巡按御史任養心參劾,降雜職。十六年降为盂县典史,十九年升陕西镇原知县。
家族
六世祖 李貴昌,曾祖李克文,縣主簿;祖李公明;父李洙;母谷氏。具慶下,妻董氏,兄乾養(貢士),弟李棨;李槩;李棠。
子李安世。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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