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聚森案,又称侯聚森事件、“侯聚森被围殴”事件、**“7.22”治安案件;新浪微博注册信息显示,侯聚森性别男,出生于1997年8月24日,所在地为山东省威海市,2016年初,粉丝数为6023个。2015年6月29日至7月2日,侯聚森参加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举行的为期三天的山东省共青团网络宣传引导工作专题培训班,并发言分享如何判断何谓谣言和如何辟谣。
纳吧
“纳吧”上有很多青年学生,有情绪化的爱国热情,容易做出极端冲动的行为。
案件過程
2015年7月,侯聚森在百度貼吧與數位網民發生罵戰,並相約22日在威海市文登区進行約架,22日當天,侯聚森與其他四人在文登区街頭發生鬥毆,侯聚森在此次鬥毆中受輕傷,之後侯在微博表示其因“愛國言論”被群毆且已報警,引來大量網民圍觀,隨後文登区警方表示会全力侦查此起治安案件。
然而,有网民搜索侯聚森在网络上的发言后,发现侯聚森在网上发表的言论夾雜不少粗言穢語,并与他人在网上互相谩骂攻击,认为是起案件的原因未必是因为“爱国言论”引起。又查得侯聚森在涉案当天发言记录发现他一早得知涉案人员要求于学校门口约架,质疑侯聚森不是单方面被群殴而是约架,引来网络上广泛的讨论和争议。《青年现象》期刊研究指出,对于侯聚森发布的关于自己被打的两条微博的评论区中,“打轻了”“死有余辜”“艹你妈”等针对被打一事的辱骂性词汇词频达1999个,其中“死有余辜”达1061个,“打死”达795个;针对其网络评论员身份,网友又以“爱国贼”“共产党的奴才”等词语进行嘲讽,词频达633个;由于侯聚森曾发布参加网络评论员培训的照片,并受到共青团官微转发,评论中“五毛”一词词频达1850 个。
影响
评价
对此处理,许多网民非常不满,质疑警方执法不够严明。主要原因是“梁某一方预有组织、跨区域作案、且事先准备了作案工具,主观恶意强。且涉案人员由于未满十八岁免于拘留,释放后在网上发布“斩猴脑”照片,威胁意味明显。警方处理未能体现法律公平原则和警示效果。另有人认为警方通报体现了十年维稳以来处理治安案件的一贯庸政风格,即减少刑事判决、对于治安案件多采取各打五十大板息事宁人的态度。”
人民网,北京青年报、新京报等媒体就此案发表评论文章,批评部分人以“爱国”制造舆论,把法律问题上升到政治领域是行为不当。
《青年现象》期刊评论认为,侯聚森在遭遇被恶搞的PS图片、围攻谩骂时,因年轻气盛以粗俗语言反击,这种失当回应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众对网络评论员群体形象与可信度的认可。文章据此提出,微博平台应强化对内容发布与传播的审核责任,并“在微博技术设计中嵌入道德因素”;政府层面则应推进相关立法,明确微博用户伦理失范行为的认定与处置标准,使微博治理“有章可循”。同时,针对网络评论员遭遇“五毛”等标签化、污名化的问题,作者主张构建合理的“去污名化”机制,以提升这一群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后续
“纳年纳兔纳些事吧”在此事件发生后被百度贴吧封禁。2015年8月3日,公安部就在其官方微博就纳吧被封一事发题为《清除网上黑恶势力事关国家安全》的微博,点名批评纳吧是网上的黑恶势力,并指出“网上黑恶势力的实质是教唆青少年成为西方反华势力颜色革命的马前卒。意识形态领域的网络颠覆活动绝非一般性治安事件”,体现出官方的态度。中国青年报、求是网等部分媒体也发表文章,表示对文登区警方此前处理结果的否定。
参见
*自干五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http://www.weibo.com/u/5485151619 侯聚森的新浪微博 (已被销号)]
*[http://www.weibo.com/u/5304892889 文登警方在线的新浪微博]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