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法律)

引言,又稱導言序言法例,指法律適用的通例,亦即法律適用上的一般原理原則。法例通常會編列在成文法典的開頭,有將序言、引言自成一章者,亦有在首個章節者。

在大陸法系的民法典中,法例安排於如下的位置:

  • 瑞士:引言(Einleitung)
  • 奧地利:引言
  • 義大利:序編
  • 澳門:第一編第一章
  • 中華民國:總則編第一章

德國、法國的民法典,則不設法例。臺灣法律學者鄭冠宇認為,法國民法典序編的條文,有類似於法例的功能。

參考來源
參考文獻
*
*
*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