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野孟矩(たかのたけのり,),本籍日本福島縣,日本明治、大正時代的司法人員,本為明治維新司法大臣大木喬任秘書,28歲即轉任檢事,1891年任札幌地方法院院長,1894年任新潟地方法院院長,1896年於台灣擔任第一任的高等法院院長。
1897年,因為糾舉貪污事件,高野孟矩遭台灣總督乃木希典免職並驅離,是為高野孟矩事件,之後,他轉任學術界,並致力倡導三權分立與司法獨立的法界研究。
參考文獻
*水上熊吉,[http://kindai.ndl.go.jp/BIImgFrame.php?JP_NUM=77012838&VOL_NUM=00000&KOMA=1&ITYPE=0 前台湾高等法院長高野孟矩剛骨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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