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惟賢,字師聖,浙江紹興府上虞縣人,民籍,治《易經》,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浙江鄉試第七十一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二百七十六名,登第二甲第二十七名進士。任工部主事,監吕梁洪工部分司沽頭閘,設義倉,建鄉學。轉刑部員外郎,遷四川按察司僉事。丁憂,服闋,补河南僉事,驻颖州。値倭寇劫掠,移駐盱眙,主持防御事宜甚備。擢任湖廣布政司參議,分守承天。景王朱載圳之國,部署仗勢犯法,惟賢繩之以法。進四川按察司副使,升貴州參政,改廣西,乞致仕歸。家居時如同生母一样孝事繼母,將祖父遺產讓給弟弟。卒年七十八。著有《五橋集》。
家族
曾祖徐楩;祖父徐子瀹,恩例冠帶;父徐大中,母張氏;繼母楊氏。具慶下。弟惟能、惟德、惟聪、惟明、惟睿、惟智。曾孙徐承清,字晏公。
参考文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