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維城

孫維城(),字宗甫,號衛宇,山東東昌府丘縣(今河北省邱縣邱城鎮)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山東鄉試中第六十四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聯捷辛未科進士,都察院觀政,授河南濬縣知縣,丁憂歸。萬曆三年(1575年)復除太康縣,再次丁憂。八年復除直隸任丘縣知縣。萬曆十年(1582年),升南京湖廣道監察御史,十四年差巡视下江,十四年管屯田印馬。張居正夺情,寧國儒生吴仕期意欲上书反对。书未發時,太平府同知龙宗武报告给操江提督胡價,让他告诉张居正。恰逢有人偽造海瑞彈劾張居正的奏折,將他的上疏也印在邸報上。龙宗武認為是吴仕期所为,将其逮捕下狱,严刑拷打七天,吴仕期被折磨致死。張居正死後,吴仕期妻子訟冤,孙维城將事情如實上報。此时,胡價已經擔任刑部侍郎、龙宗武已是湖广参议,都被撤职流放边地,天下人為之稱快。宦官田玉提督太和山,请求兼任地方防守事宜,萬曆帝同意。孙维城援引祖制,极力认为不可。

不久因为申救御史范儁,孙维城被停发俸禄一年。又因违背恩师大学士许国意旨,萬曆十五年(1587年)外放为松江府知府,次年改永平府。二十年二月升山西口北道副使,仍管赤城屯牧,修理亭障二百六十所,招史、车二部一千余人。以功绩纪录,二十三年五月加升为按察使,仍管口北道事。部落首领安兔挟持五千骑兵邀功请赏,孙维城请求督抚,免除赏赐并责备他,于是安兔不敢放肆。萬曆二十五年五月升山西右布政使,移守宣府,分管西南二路,改为广东左布政使。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五月,拜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绥。河套地区诸部落常常反叛,孙维城停止他们进贡、互市十余年。后来,他又收复松山,修筑边境城市,各部落首领异常恐慌,便加紧袭击。这时,吉囊、卜庄等乞求和议。听说巡抚王见宾离职,请求更为迫切。在宁夏著宰,也向巡抚杨时宁请求朝廷派兵。两镇均上奏,给事中桂有根请让边臣自做主张。孙维城刚代替王见宾,杨时宁也升任离开,由黄嘉善代替,二人一起相互约束。孙维城又陈上有关善后事宜六件,重新巩固边防。

最初,孙维城在宣府,与总兵官麻承恩关系交恶。恰好麻承恩也移镇延绥。一天,孙维城看见城外积沙几乎与城墙一样高,命令兵丁除掉它。麻承恩挑唆众人说:“连饭都吃不饱,还能除尽塞上的沙吗?”士兵于是喧哗。孙维城正言道:“除城沙,以防寇耳,非謂塞上沙也。”士兵醒悟后散去。孙维城因此自劾,皇帝慰留,整治哗变的士兵。然而孙维城竟因此得病,不數月卒,年六十三。将吏进入他家查看,财囊中仅有俸禄数金,眾人集資送其遺體回鄉下葬。

家族
五世祖錢文中,四世祖錢剛,曾祖錢友,祖父錢麒,父錢尚賢。母景氏。具慶下。

延伸阅读
参考文献
*葉向高《中憲大夫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衛宇孫公神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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