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初期大致上承襲唐朝的官僚制度和政治體制。北宋的官僚制度以元豐改制分為兩個主要的階段,改制前和改制後兩個階段。總的來說,宋朝所實行的政治制度的主要特點為「中央集權」,皇帝通過「重文抑武」和「強幹弱枝」兩個政策,以加強中央集權並消除兩百餘年的藩鎮割據局面。在「重文抑武」政策上,皇帝選擇提拔文官,而壓制武官,使得武官的權力下降,消除了宋朝潛在的威脅。此外,在「強幹弱枝」政策上,皇帝大力的設立其他官職來分散和削弱某些官職的權力。同時,皇帝也大力加強中央的權力,削弱地方的權力。這兩個政策成功的消除了地方權力,但卻造成两宋的长期军事積弱,对抗外敵時常用歲幣換取和平对峙。在中央,設立中書門下(稱東府)和樞密院(稱西府),合稱二府,分別掌管文治和軍事事務。又自戶部獨立出度支司、鹽鐵司和户部司,合稱三司,掌管全國的財政事務。二府和三司,就是北宋元豐改制前,最高的執政機構。所謂宰相的權力,早已被二府三司的長官們分散。
中央官制
《宋史‧志第一百一十四‧職官一》:「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師、三公不常置,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書、門下並列於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密對掌大政。天下財賦,內庭諸司,中外筦庫,悉隸三司。」
宰執
宋代握有最高行政權的是宰執。宰執即是平章政事(宰相)和參知政事(執政,參知政事是宋太祖為牽制宰相趙普所設,初始地位尚低,而後太祖一升再升,用來制衡宰相)的合稱。
三省六部制
參三省六部
二府三司制
二府指的是樞密院與中书门下,分军政两权。三司是主管財政的最高機構,即鹽鐵部、度支部、戶部三部,號曰計省,位亞執政,號稱「計相」。其長官稱三司使,以兩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誥、雜學士、學士充。副手稱三司副使,以員外郎以上歷三路轉運及六路發運使充。宋神宗的元豐官制改革將三司職權歸戶部和工部。南宋增設總領所,負責供應數路或一路各軍錢糧,並參預軍政。其長官稱「總領某路財賦軍馬錢糧」,簡稱總領。
地方官制
上下階級分為路、道、府、州、縣
路
路一級的官制複雜交錯,有許多冗官。主要有路轉運司〈主管財政和監察,有轉運使、副使、判官等〉、提點刑獄司〈主掌刑獄,長官為提點刑獄公事〉、提舉常平司〈負責倉儲,长官為提举常平公事〉、提舉學事司〈負責教育〉、經略安撫司〈长官为安抚使,安抚使照例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同时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安撫使權限大,受路一級長官監察〉
縣
望县:四千户以上,紧县:三千户以上,上县:二千户以上,中县:千户以上,中下县:不足千户,下县:五百户以下
官員主要是知縣、縣丞,主簿
官員品級
勛
正二品:上柱国
从二品:柱国
正三品:上护军
从三品:护军
正四品:上轻军都尉
从四品:轻车都尉
正五品:上骑都尉
从五品:骑都尉
正六品:骁骑尉
从六品:飞骑尉
正七品:云骑尉
从七品:武骑尉
文階
環衛官階
檢校官階
散官
文官
武官
醫散官
原十四階,高宗紹興時續增八階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平田茂樹:〈[http://ccsdb.ncl.edu.tw/ccs/image/01_027_002_01_03.pdf 宋代文書制度研究的一個嘗試——以「牒」、「關」、「諮報」為線索]〉。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918154532/http://www.qidian.com.tw/books/1994234/articles/34158676]
参见
- 中国古代职官
- 元丰改制
- 北宋行政区划
- 南宋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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