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鴻謨

朱鴻謨(),字文甫,號鑑川鑑塘,諡恭恪,鄒元標、吳中行等人被治罪,他上疏請救,言語触怒张居正,被贬为平民。

朱鸿谟回到家中,闭门讲学。萬曆十四年(1586年),經孫繼先舉薦,以原官起用,出任河南道監察御史,巡按江西。上奏减免因水灾造成减产的赋税,请求减去饶州磁器,奏章没有被上报给皇帝。又上疏推荐因谏议被削去官职的人,违背了圣旨,被停发俸禄。萬曆十七年二月,提升为光禄寺少卿,八月升太仆寺少卿、分管西路,告病。萬曆十九年(1591年)十月,起任大理寺左少卿。萬曆二十年四月,任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正月,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苏州十府。他上疏引用二位先皇帝节俭的案例,请求裁减上供的纺织品。苏州一带徭役不均,命令以占有的田地为标准,不足百亩的不服徭役,县里予以登记,定出差别、等级。纨绔子弟横行乡里,无赖之徒与他们为非作歹,朱鸿谟将其一网打尽,上疏报告皇帝有叛乱。朝廷议论要出动部队,兵部主事伍袁萃极力劝说尚书石星,命令再做勘察,于是调解。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十月,朱鸿谟提升为刑部右侍郎,卒于任上。家貧不能下葬,同僚凑钱才办理丧事。赠刑部尚书,谥号恭介

家族
曾祖朱鳳。祖父朱浩隆。父朱得正。母程氏,继母张氏。重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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