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籽

王金籽(),山西省昔阳县王家山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早期生涯
194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共青团昔阳县六区区委书记、团县委宣传部长,中共思乐、郭庄乡支部书记、刀把口公社、白羊峪公社书记,中共昔阳县委候补委员。1963年,因卷入昔阳县“十月事件”,而成为陈永贵支持者,他也被当地人称之为昔阳县“四大家族”(陈永贵、郭凤莲、王金籽、李喜慎)之一。

文化大革命期间
1965年5月后,历任中共原平县大营公社书记,中共原平县委常务委员、原平县革委会副主任。1972年10月,任中共昔阳县委常务委员、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中共晋中地委常务委员,任内积极主张农业学大寨。

步入顶峰
1977年3月26日,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务委员、省委书记,山西省革委会副主任。是山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8年2月,调黑龙江省工作,任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杨易辰任第一书记),黑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1985年9月,任山西省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副主任。1985年11月15日,因病于晋城逝世,终年55岁。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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