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方海(),男,汉族,陕西清涧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民国时期
1933年3月参加革命,193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共青团清涧县东区区委、县委书记,团陕北省委组织部部长,陇东分区抗敌后援会主任、青救会主任、地委常委,晋绥根据地中央考察团团员,绥德分区青救会主任。1948年,解放军再次占领延安。同年7月1日,西北局常委办公厅任命他为延安市委书记。
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历任中共长安县委书记兼县长。1949年6月28日,长安县大队改为咸阳军分区第六支队,他担任政委(崔志英任支队长)。后升任陕西省供销合作局局长,陕西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1953年4月,担任西北总工会副主席,后任国营853厂党委书记、厂长,国营844厂党委书记。1960年8月,任中共西安市委常委兼工业部部长。1963年12月,陕西成立中共陕西省委工业交通工作部,与省委国防工委合署办公,张方海任部长。1964年6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宝鸡市地委书记。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迫害。1973年7月,当选为陕西省总工会主任。1979年4月27日,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副秘书长。马文瑞主政陕西后,请求中央调张方海返回陕西,并委任其为省委书记处书记。
1981年5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替代杨文海)。同年11月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1988年5月,中共陕西省顾问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选举章泽担任省顾委主任,张方海、白文华当选副主任。1991年7月因病无法工作。2001年在西安病逝。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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