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简称:「SJAM」或「St. John」)是圣约翰国际救护机构设于马来西亚的跨国支部,始于1908年。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依据马来西亚法律《1972年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法令》运作,是一个法定、非营利性的非政府救护组织。圣约翰救护机构致力于不分种族、阶级、宗教,竭诚地为造福人类以及为社会服务和贡献,减轻人类的疾病和痛苦。

历史
位于马来亚的圣约翰救伤会(,简称「SJAA」)由当时的殖民地医务人员于1908年成立,当时的马来西亚还是英国的殖民地。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缘故,英国政府决定于1938年在马来亚和婆罗洲的殖民地组建圣约翰救伤队(,简称「SJAB」)。1939年,民众可以在马来半岛的所有较大的城镇看到SJAB组织的成员。

1941年12月8日,日本军队袭击了马来半岛,许多圣约翰救伤队的成员连夜在急救站工作。由于吉隆坡首都渐渐失守战火已完全不受控制,许多圣约翰救伤队成员连同部分英国军队被迫撤离到马来半岛南部。许多圣约翰救伤队的急救人员因为在战火中为人类贡献而丢失了他们的生命,更有圣约翰救伤队的成员在日本军队占领马来半岛后被日本军队迫害致死。圣约翰救伤队也是当时在马来半岛唯一一个于二战期间提供救援的志愿团体。

1973年8月1日,时任卫生部长兼时任马来西亚圣约翰理事会主席正式颁布「圣约翰救护机构规则」(St. John Ambulance Rules)。

结构部门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主要被细分为3大部门运作,分别是:

  • 行动部门(Operation Wing):主要是实际急救任务和救护车服务。
  • 培训部门(Training Wing):圣约翰救伤队是马来西亚领先的急救培训组织,该部门主要是提供急救相关知识的培训。
  • 行政部门(Administration Wing):主要负责圣约翰救伤队的日常行政工作。

位于吉隆坡首都的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负责监督全国的圣约翰救护机构的运作。除联邦直辖区(吉隆坡、布城和纳闽)以外,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在全国13州都设有州总部以负责协调州内圣约翰救护机构的运作。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绝大部分的急救人员和官员都是志愿者,除了一些极为少数的付薪职员。

组织结构
依据《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总则》(General Regulations of the St. John Ambulance of Malaysia)第1章节第1部分第2条之规定,即便全国总指挥官的职位不比全国主席的职位高,但是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实际上是由全国总指挥官领导。组织的日常事务是由马来西亚圣约翰理事会(St. John Council of Malaysia)管辖,该理事会的主席由全国总指挥官兼任。该理事会的成员也包括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的主要官员等等。

依据《1972年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法令》的规定,全国主席和全国副主席的职位都将被自动赋予马来西亚的现任首相和现任卫生部部长担任。

圣约翰日
喬治五世陛下穿聖約翰君主大十字勳銜禮服]]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与其他国家的圣约翰救护机构、最受崇拜的耶路撒冷圣约翰以及一同在每年的6月24日庆祝「圣约翰日」(St. John's Day),而身为最受崇拜的耶路撒冷圣约翰统领的英国君主伊丽莎白二世女王也会在该日发表有关圣约翰日的文告。

参见

  • 圣约翰勋章
  • 医院骑士团
  • 马耳他骑士团
  • 圣约翰救护机构
  • 1972年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法令

外部链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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