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大獅

簡大獅(;),又名简大师,字太师,本名簡忠誥,清屬台灣噶瑪蘭廳十六崁人(今宜蘭市崁興里),後移居頭圍堡,祖籍福建省漳州府南靖縣梅林坎下人(長教簡氏祖輩能追到汀州府上杭縣客家人)。台灣日治時期早期的抗日領袖。簡大獅與柯鐵虎、林少貓並稱「獅虎貓三猛」、「抗日三猛」。後投降歸順日本政府又再募勇收取保護費,受到追緝後逃亡漳州,1900年3月11日遭清國官憲逮捕依《廈門居留民取締規則》遣返台灣,同年3月22日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宣判死刑,同月29日執行。有關簡大獅的早期資料在正史少見,多見於文學散文。

生平
早年
簡大獅本名簡忠誥,年輕時回漳州南靖將宗祠門口的石獅子舉起來繞行,于是為簡取號為“大獅”,從此以簡大獅三字知名。後返台。

抗日
初為叭哩沙(今宜蘭縣三星鄉)土豪陳輝煌的勇營擔任兵勇

遭到遣返
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明治33年)3月11日,清朝官憲與日方警察在漳州將簡大獅逮捕,被捕後簡大獅向清廷衙門表明{{efn|此文為上海《新聞報》於1900年4月所刊登的《簡大獅慘死憤言》,傳為簡大獅於廈門衙門對清朝官員的發言。其中社論稱「全臺無寸土為中國所有⋯⋯獨留一臺灣義民簡大獅為中國爭氣」,因當時義和團事件爆發也同時發生簡大獅的事件表達其寧願被清朝處死也不想引渡到臺灣的願望,但是清廷仍將簡大獅引渡給日本政府以交換滯臺清將劉德杓。

審判與處決
1900年3月中旬於臺北地方法院接受審判,簡大獅原本聲稱之所以抗日是因為其妻、妹、嫂、母皆因日人無禮而死,法庭上卻答辯「...籍在當時宜蘭城內十六崁,現有六十四歲之親父與五十八歲之老母。...今請求再度歸順,招致在宜蘭之老父母,欲就正業而為終生之望」。且簡大獅逃亡後,日本政府嚴密監視其親人,檔案可見簡母李氏仍住在宜蘭北門口,簡妻林氏與簡子簡阿川(9歲)亦同住。1900年3月29日在台北被處決。

身後不同的詮釋
土匪
臺灣首位哲學博士林茂生指出日治初期的武裝運動,多來自清朝的殘兵轉變成盜匪,視芝山巖事件為難忘的悲劇且為臺灣現代化學校教育造成阻撓,而總督府討盪土匪「使禍害民間的強盜土匪消失」,讓臺灣內部平靜而守法。在當時當地人的印象中,北山的簡大獅、盧阿野集團被視為強盜型的掠奪者,而文山堡的陳秋菊、陳捷陞則有保護者與國事犯的形象,因陳秋菊為前清總理且有名望的地方頭人,投降後向總督府貸金六千圓率眾開墾金瓜寮、九芎根等地,描述了簡大獅的綠林性格。

抗日英雄
簡大獅處刑後,進士出身的清朝江蘇詩人錢振鍠賦詩輓之:“痛絕英雄瀝血時,海潮山湧泣蛟螭,他年國史傳忠義,莫忘臺灣簡大獅。”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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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大狮避难所

註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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