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53號決議》是1948年7月7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331次會議通過的。考慮到調解專員於1948年7月5日送來的電報,這項決議緊急呼籲各方接受延長停火期限的原則,具體期限在與調解專員商量後決定。
該決議在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蘇聯及敍利亞棄權下,以8票對0票通過。
外部連結
*[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S/RES/53(1948) 53號決議全文]
《聯合國安理會53號決議》是1948年7月7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331次會議通過的。考慮到調解專員於1948年7月5日送來的電報,這項決議緊急呼籲各方接受延長停火期限的原則,具體期限在與調解專員商量後決定。
該決議在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蘇聯及敍利亞棄權下,以8票對0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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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n.org/zh/documents/view_doc.asp?symbol=S/RES/53(1948) 53號決議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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