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用于公共交通乘车的IC卡,由大连明珠公用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发行。
历史
2000年3月,经大连市政府批准,大连明珠公用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01年7月15日,大连城市“一卡通”系统开始运行。
2016年12月末,大连明珠公用卡开始发行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即“交通联合”)卡片,暂只支持在开发区1路、开发区6路公交车上使用,其他线路的交通一卡通全国互联互通应用仍待进一步改造升级。
2018年5月18日,“大连明珠卡”APP开始上线试运行。
2018年7月1日,因未获得支付业务许可,明珠公用卡在非公共交通领域和场所的刷卡消费功能被停用。
2018年12月28日,大连市正式完成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升级改造。持“交通联合”大连明珠公用卡以及异地交通部互联互通卡,可在全市公交、地铁共294条线路使用。
卡种
*普通卡
**押金30元(退卡时可返还),首次办卡需最低充值20元。
**仅可在大连市公共交通领域使用。
*交通部互联互通卡
**押金30元(退卡时可返还),首次办卡需最低充值20元。
**除可在大连市公共交通领域使用外,还可在全国其他加入“交通联合”的城市使用。
*学生卡
*老年卡
*优待卡
*集体卡
*纪念卡
使用领域与优惠政策
公共交通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公交线路。用卡视线路不同享受9折至9.5折优惠。
*大连金普新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公交线路。
*大连地铁所有线路。用卡享受8折优惠。
*大连市内部分出租汽车。用卡无优惠。
商业
2018年7月1日前,大连明珠卡可在大商超市、爱纶蛋糕、好利来食品、快客连锁便利店、会有便利、益春堂药房、阳光大药房、大仁堂药房、华臣影业所属影院、中石化等商户进行小额支付付款。因未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上述商户已于2018年7月1日起停用大连明珠卡消费业务。
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
- [http://www.dlmzk.com/ 大连明珠公用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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