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爾辛基宣言》()是于1964年提出的一个医学伦理学宣言。其內容是圍繞醫學研究運用於人體時歸立了六項基本原則。
*接受測試者需要在清醒下同意。
*接受測試者需要對實驗有概括了解。
*實驗目的是為將來尋求方法。
*測試前須先有實驗室或以動物作試驗。
*由於是為將來尋求方法,若實驗對人體身心受損,需立即停止實驗。
*要先擬好測試失敗的補償措施,才可在合法機關的監督下,再由具備資格者進行實驗。
除此亦提出「告知後同意」法則(),即接受測試者外,還包括所有病患及身體因測試的反應,有說「不」或選擇的權利。
外部連結
*世界醫師會赫爾辛基宣言: 2013年10月巴西福塔雷薩第64屆世界醫師會大會修訂通過, 台灣醫界 2014, Vol.57, No.5[https://rec.chass.ncku.edu.tw/sites/default/files/2013%E8%B5%AB%E7%88%BE%E8%BE%9B%E5%9F%BA%E5%AE%A3%E8%A8%80_%E5%8F%B0%E7%81%A3%E9%86%AB%E7%95%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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