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企业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合法经营权的登记凭证。
各国情况
中华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体户或其他组织,应当向工商局申领营业执照。既是企业法人或者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取得的凭证(即证明其所有制性质),也是经营资格取得的凭证。2021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1.5亿市场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已有电子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按照工商局颁发情况可分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照其上标明的“企业类型”可细分为:
**全民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企业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非法人经济组织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自然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非法人经济组织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自然人独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自然人独资)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合资,未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合资,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未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合资,未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合资,上市)
*《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依照《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设立登记,该《条例》迄今有效。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登记,其载明的“合伙企业类型”包括:
**普通合伙
**特殊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
**外商投资合伙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当申请营业登记
**营业单位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例如分公司
历史上的版别包括:
*1988年版
*1995年版
*2001年版,营业执照均去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2006年版
*2014年版:增加了二维码。采取“竖”式版面,正本A3幅面,副本A4幅面
*2019年版:统一调整为横版,设有正本和副本;同时对原版营业执照的二维码功能进行统一调整,监制单位也因应政府机构改革变更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318050521/http://www.saic.gov.cn/zcfg/xzfggfxwj/xxb/201402/t20140227_142237.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419193045/http://www.saic.gov.cn/zcfg/xzgzjgfxwj/xxb/201402/t20140227_142238.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924093539/http://www.saic.gov.cn/fldyfbzdjz/zcfg/200705/t20070523_57422.html]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518070830/http://gkml.saic.gov.cn/auto3743/auto3751/200807/t20080729_112471.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318050125/http://www.saic.gov.cn/zcfg/xzfggfxwj/xxb/201402/t20140227_142236.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2000年12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更换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版式工作的通知》
*2005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工商企字(2005)第197号《关于对公司注册登记启用等四种新版证照的通知》
*2006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工商外企注函(2006)28号《关于启用新版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的通知》
*《个体工商户条例》[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924093535/http://www.saic.gov.cn/fgs/lflg/fgfb/201107/t20110715_107830.html]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318211125/http://www.saic.gov.cn/zcfg/xzgzjgfxwj/xxb/201403/t20140303_142668.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318081319/http://www.saic.gov.cn/zcfg/xzgzjgfxwj/xxb/201403/t20140303_142667.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6年4月24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318085203/http://www.saic.gov.cn/zcfg/xzgzjgfxwj/xxb/201403/t20140303_142666.html]
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后,该企业(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就丧失了经营资格,只能在清算范围从事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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