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遙

李遙(),字襄水,河南歸德府睢州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順治十一年(1654年)甲午科河南鄉試舉人,十六年(1659年)己亥科進士。授彭澤縣知縣。當時勞役繁多,李遙於任內行均平之法。吳三桂的藩下人員販賣私鹽路經彭澤,被李遙逮捕,吳三桂出面干預,最後以鞭打一百結案,調當陽縣知縣,任內減免軍用煤稅,引疾致仕歸里。

著作
著有《學庸說注》、《易經註疏》、《春秋三傳鈔》。

家族
子李中,康熙四十一年河南鄉試解元,康熙四十八年進士,敘永廳同知。

參考文獻

  • 王士俊,《河南通志》卷五十八“人物二 歸德府”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