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名《尊重》)是一首奧蒂斯·雷丁创作的歌曲,录制发行于1965年。两年后,该曲被艾瑞莎·弗蘭克林翻唱,登上公告牌百强单曲榜榜首,成为了她的代表作。两个版本在风格、歌词含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
这首歌为弗兰克林赢得了1968年的两项葛莱美奖,并于1987年进入。它被《滚石》杂志评选为“史上最伟大的500首歌曲”第5位。美國唱片業協會将其选入“”名单。2002年,它因在“文化、历史和审美方面的显著成就”,被美国国会图书馆列入的保护名单。
脚注
注释
出处
参考书目
*
《》(译名《尊重》)是一首奧蒂斯·雷丁创作的歌曲,录制发行于1965年。两年后,该曲被艾瑞莎·弗蘭克林翻唱,登上公告牌百强单曲榜榜首,成为了她的代表作。两个版本在风格、歌词含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
这首歌为弗兰克林赢得了1968年的两项葛莱美奖,并于1987年进入。它被《滚石》杂志评选为“史上最伟大的500首歌曲”第5位。美國唱片業協會将其选入“”名单。2002年,它因在“文化、历史和审美方面的显著成就”,被美国国会图书馆列入的保护名单。
脚注
注释
出处
参考书目
*
评论 (0)